陕西省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园)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园)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需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学(园)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依据,各项办学(园)指标,是我省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基本标准,改建、扩建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各地在建设、评估和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中,应因地制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在执行本标准时,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评估和管理等的要求。
第四条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幼儿园、中小学校,托儿所、乡镇所在地普通高中,依据有关规定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 本标准由陕西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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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办学(园)标准
第二章 幼儿园 第一节 设置与规模
第六条 幼儿园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第七条 幼儿园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二、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气)站等。
三、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包括: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和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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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的场所、通讯发射塔(台)等。
四、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 幼儿园规模和班级人数。 一、幼儿园规模:
(一)6班(2轨),180人; (二)9班(3轨),270人; (三)12班(4轨),360人。 二、班级人数:
(一)小班(3-4周岁)20-25人; (二)中班(4-5岁周)26-30人; (三)大班(5-6周岁)31-35人。
第二节
园舍与设备
第九条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公用游戏场地、集中绿化用地。建设用地面积测算见表1。 表1:
建设用地面积测算表
单位:㎡
6班(180人) 规 模 项 目 必备指标 一级 指标 园舍建筑用地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
9班(270人) 必备 选配 指标 615 — 3
12班(360人) 必备 指标 二级 指标 5058 720 选配 指标 994 — 指标 二级 指标 3931 540 选配 指标 855 — 二级 指标 2750 360 1371 360
集中绿化用地 合计 生均用地面积 360 2091 11.62 360 3470 19.28 — 615 3.42 540 5011 18.56 — 855 3.17 720 6498 18.05 — 994 2.76 注: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建设用地按必备指标加选配指标宜一次性征用。
第十条 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要求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有关园舍标准,参见附件1。
第十一条 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活动及辅助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及教具储藏室、音体活动室、兴趣活动室。
办公及辅助用房包括:办公室(园长室、总务财务室、档案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更衣休息室)、图书资料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兼陈列室、保健及观察室、晨检兼接送室、教师值班室、配电间、网络控制室、活动器械储藏室、总务储藏室、门卫室、教职工卫生间。
生活用房包括:厨房(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消毒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教职工餐厅、开水及消毒间、炊事员更衣休息室、洗衣房及其它生活用房等。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有适合幼儿使用、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生活设施和教学设备,包括盥洗卫生用具、桌椅、玩具架,必要的乐器、电教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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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配备各类保教理论与实践书籍和教师用书、教学图片、音带、幼儿操作材料和幼儿图书等,并定期补充。
第十三条 幼儿园的教玩具应按《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标准基本配齐。室外大型玩具至少能保证两个班同时使用。有一定数量的自制玩具。教玩具使用率高。有关教玩具配备,参见附件2。
第三节 教师与员工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按国家颁发的编制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全日制幼儿园原则上每班配备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寄宿制幼儿园原则上每班配备2名教师和2.5名保育员。
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忠于职守。
第十五条 园长应符合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及以上学历,一般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等幼儿教育或中等师范教育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保育员、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财会人员等应当具有相关岗位资质。
第四节 办园经费
第十六条 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筹措。举办者应当为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维修、扩建、设备设施添置等提供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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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的经费来源,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不低于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标准,并按时发放。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收取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幼儿表演为手段,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十八条 幼儿园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收支分开,帐目清楚。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幼儿膳食(点心)费应建立专帐,独立核算,按成本收取,收支平衡,严禁克扣幼儿伙食,账目定期向家长公布。
第五节 园务管理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条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议,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
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安排,及时总结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园务管理、保教管理、卫生保健、后勤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 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要求,拟定重大及突发事故预防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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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教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保障幼儿及教职工安全。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车辆(包括自行配备和租用)接送幼儿,如确实需要配备校车接送幼儿,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应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配备校车,对驾驶员资质严格把关,并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确保幼儿安全。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应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贯彻保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卫生保健部门做好幼儿定期体检、预防接种证查验、传染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堂严禁承包经营。应为幼儿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搭配合理、营养足量。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第六节 保育和教育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应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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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应按照学期、月、周和日科学地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幼儿年龄特征和季节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各种活动。
加强保教研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园为本的保教研究制度,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保育和教育研究活动。加强教师间的学习与交流,做好备课、听课和评课等工作。 园长、分管保教工作的副园长要深入班级指导保教工作。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加强与幼儿家庭的联系,建立教师与家长间的教育伙伴关系,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认真分析、吸收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密切同社区及村镇的联系与合作,开发和利用周边环境中的教育资源,整合课程,有目的、有计划开展各项教育活动,拓展幼儿学习空间。
第三章 普通小学
第一节
学校布局、用地及校舍建筑指标
第二十七条 学校规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一、城市普通小学应按照办学规模、管理效率和教育质量等,合理设定学校规模。规模和班额人数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设定: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化教学。
二、城市普通小学布局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变化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布局学校,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育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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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普通小学布局要充分照顾学生就学便利,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学校布局必须与城镇居民住宅区建设同步规划,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区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学龄儿童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小学。可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
四、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质条件较好、地势平坦开阔、阳光充足、环境适宜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城市交通的噪音干扰。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五、学校布局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加油(气)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师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六、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履行报批手续。
七、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教工住宅应纳入本辖区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有条件时尽量与校园毗邻。
八、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学楼应布局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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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的布局应尽可能减少对其他教学用房的干扰。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卫生防护、日照、防火等有关规定。
九、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凑,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室内布局等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的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以形成优美、人文、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十、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联系便利。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十一、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等要求布局。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路上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十二、学校水、电、暖设施在设计中应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安全、节能要求。室外水、电、煤气、热力、弱电系统等地下管线设置,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配变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
十三、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应考虑设置一定规模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
十四、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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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十六、有条件的学校规划设计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设用地。
一、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并应增设勤工俭学用地、停车场地。城市普通小学建设用地的构成及生均用地面积见表2。
表2:
城市普通小学建设用地的构成及生均用地面积
单位:m2
名 称 建筑用地 运动场地 绿化用地 勤工俭学用地 停车场地 面积合计 生均面积 12班 6743 6488 3780 540 41 17592 32.58 学校规模 18班 8393 7146 5670 810 60 22079 27.27 24班 10581 7482 7560 1080 80 26783 24.80 30班 12111 9777 9450 1350 99 32787 24.29 二、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标准参见表3。 表3:
城市普通小学运动场地配置标准
标准 规模
田径场 (块) 篮球场 (块) 11
排球场 (块) 器械体操+游戏区(m2 )
≤18班 24班 ≥30班 1(200 m,环形) 1(300 m,环形) 1(300/400 m,环形) 2 2 3 1 3 2 200 300 300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 m的直跑道,200 m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 m的直跑道。
2.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 m、宽2.75~4 m,助跑道长25~45 m)。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第二十九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一、城市普通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教室;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办公用房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管理用房。
生活用房根据办学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职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锅炉房、配电室、教职工与学生厕所、自行车库等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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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寄宿学生的学校根据寄宿生人数可设置学生宿舍,并相应增加食堂、浴室和教职工宿舍等相关生活用房。
二、在达到国家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课程安排应逐步完善并强化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的教学内容,配置相应的教学设施,其使用面积可适当增加;对语言教室、书法教室等使用率较低的教室,可适当减少或合并;宜可根据教育教学形势的发展,经主管部门批准增设本《标准》未列出的其他用房。
三、新建学校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按照相应的规划指标做好校园总体规划并进行建设。对于难以按规划一次建成的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城市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城市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分别见表4-1、表4-2。
表4-1城市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单位:m2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12 小学 18 24 30 班额人数(人) 45 45 45 45 总建筑面积 3670 4773 5903 7002 生均建筑面积 6.80 5.90 5.50 5.20 表4-2 城市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单位:m2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班额人数(人) 13
总建筑 面积 生均建筑 面积
12 小学 18 24 30 45 45 45 45 5394 6714 8465 9689 10.00 8.30 7.90 7.20 注:1.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寒冷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墙厚增加。
2.本指标不含选配用房、自行车存放及寄宿生的锅炉房、浴室等建筑面积。
3.本指标不含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宿舍面积按实际需要单独规划。按生均使用面积3 m2/人配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学校总体规划统筹建设。
4.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应严格按《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及《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 执行,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等要求。
5.有关校舍标准,参见附件3。
第二节
内部条件建设
学校装备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和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课余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一般包括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资料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配备时要本着经济、实用、便利、规范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和利用效率等因素。
第三十条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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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是指学生通用设备、常规教学设备和环境通用设备,其配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的一般性常规需要。 课桌椅、多功能橱柜、计算机等学生通用设备的配置,应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小学阶段学生的生理与心理需求。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黑板、板书工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教师使用的常规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应小学各科教学的实际需要和进行创新性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温度调节、湿度调节、照明、通风换气、防火、隔音等教学环境与安全设备的配置要能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教育条件和环境。
第三十一条 学科教学专用设备。
普通小学需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时要本着基本、先进、科学、适用的原则,适当考虑学科间的综合性和交叉性。
理科实验室的固定设施设备,按《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 要求配备并参照《陕西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置标准》执行。其他学科专用教室以及公共教学用房需要的固定设施设备,可参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陕教基〔2007〕27号)要求配备。
一、语文、英语、品德学科专用教学仪器设备。语文、英语、品德学科专用教学仪器设备应适应教学的人文性、历史性、多样性和感悟性等特点,依据便于学生直观感受和师生互动的原则配置,满足普通小学进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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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英语、品德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挂图、模型、卡片、用表、视听资料及教学软件等设备。
二、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应适应教学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和操作性等特点,依据便于学生参与知识产生的过程,掌握科学方法,培养探索精神,有利于营造学科实验和体验过程的良好环境的原则配备能够满足普通小学进行数学、科学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同时能适应正常教学安排的通用仪器、测量仪器、专用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图片)、演示器、玻片、实验安全保护用品等设备。教学仪器按国家颁发的《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配备执行。
三、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配置普通学校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应能适应艺术教学的特点,便于学生操作、体验和感悟,满足教师多种形式的教学和学生多种艺术学习活动的需要。配置音乐教学设备,应在满足师生音乐活动的基础上,兼顾师生开展舞蹈、戏剧表演等其它艺术活动的需要。美术教学设备主要包括中国画、水彩画(含水粉画)、版画、雕塑等教学所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及材料。
四、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配置普通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应本着规范、安全、耐用的原则合理配备并及时补充。体育专用教学设备包括能满足体操、田径、球类等课程教学所需要的运动器械,测量、计时工具和挂图、教学软件等。器材设施按照《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教体艺厅〔2002〕11号)进行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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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保健设备的配置,主要包括医务室承担学生发育和健康检查、治疗、卫生保健教育和管理等任务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及辅助材料。
普通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的配置,主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影碟机、收录机、小型情绪调节器械、心理图书资料、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和统计软件、资料柜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心理咨询室中增添心理活动区和阅览区,也可以单独建室。
五、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置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应能满足小学开展的劳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学校根据开设课程及教学需要选用有关设备。此外,还应配备学校开展各种主题教学活动所需要的教具、模型、图表、教学软件等。学校还需根据教学内容和学校实际条件确定生物园地进行种植、饲养。
第三十二条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普通小学应当根据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手段发展的实际,配置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其它现代教育技术的装备,满足学生多种网络学习活动,教师多媒体教学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
学校校园网建设参照《初、中等学校校园网建设规划》(教基司〔1999〕55号)和《陕西生态校园网建设方案》执行。城市小学应积极配合“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逐步实现网络到班到室,拥有数字化校园的应用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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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满足学生网络学习、教师研究活动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采用宽带接入互联网加以建设。
第三十三条 图书馆设备。
普通小学图书馆(室)应设藏书室、学生借书处、学生阅览室(宜按借阅合一的方式布置)、教师阅览室。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借阅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类设置阅览室。
普通小学图书装备应按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规定配备必要的图书资料。同时配置能满足正常阅览和管理需要的各类藏书设备、阅览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图书管理信息软件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电子阅览室,增加电子图书、音像视听资料的配备,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与校园网相结合,实现电子图书资源共享。馆藏图书内容应以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及教师使用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及工具书为主。各种馆藏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必须是国家合法出版物。馆藏图书应按规定及时剔旧、更新。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l%。
第三十四条 办公及生活设备。
普通小学应根据学校规模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配备办公设备和生活服务必备设备。办公设备包括用于办公的桌椅、资料柜、作业柜、储物柜、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一体化速印机等必要设备。生活设备包括卫生用具、食堂餐厅设备、学生及单身教职工宿舍设施、锅炉房设备等各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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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服务设备。办公及生活设备由学校本着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办公、生活和现代化管理需要的原则配置。
第三节
师资配备
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和省编制标准、教师资格制度和职业(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为城市普通小学配备合格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及工勤人员,切实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城市普通小学新补充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任教师的学科、职称、年龄、性别等结构合理。教师应按要求参加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种职后培训,逐步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
城市普通小学教职工配备应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陕编发〔2002〕65号)和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陕编办发〔2010〕7号)执行。城市普通小学的教职工和学生比为1:21(县镇1:24)。
第四节
经费投入机制
第三十六条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据城市普通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科学核定并逐步提高城市普通小学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生均经费定额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城市普通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及时、足额将公用经费下达到学校,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加大对城市薄弱普通小学的投入力度,促进各学校之间均衡发展,使其尽快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2011年,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小学400元/年。到2015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800元。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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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落实经费,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节
学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普通小学内部管理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结合《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规范(暂行)》(陕教基〔2009〕3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陕政办发 〔2009〕126号)贯彻落实。城市普通小学管理应着重从办学理念、校务管理、德育管理、师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评价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四章 普通初级中学
第一节 学校布局、用地及校舍建筑指标
第三十八条 学校规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一、城市普通初中应按照办学规模、管理效率和教育质量等,合理设定学校规模。规模和班额人数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设定:12班、18班、24班、30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制学校规模、校舍、师资、经费保障等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二、城市普通初中布局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布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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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育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对招生范围较大或生源相对较分散的学校,应根据需要增加必要的学生食宿条件或设置寄宿制学校,方便学生就学。
三、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质条件较好、地势平坦开阔、阳光充足、环境适宜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城市交通的噪音干扰。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四、学校布局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加油(气)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师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学校布局要本着相对集中、优化配置、注重规模效益的原则合理规划。城市普通初中布局要与城镇居民住宅区建设同步规划,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六、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履行报批手续。
七、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教工住宅应纳入本辖区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有条件时尽量与校园毗邻。
八、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学楼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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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的布置应尽可能减少对其他教学用房的干扰。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卫生防护、日照、防火等有关规定。
九、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凑,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室内布局等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的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以形成优美、人文、和谐的校园环境,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十、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联系便利。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十一、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局。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路上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十二、学校水、电、暖设施在设计中应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安全、节能要求。室外水、电、煤气、热力、弱电系统等地下管线设置,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配变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
十三、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应考虑设置一定规模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
十四、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十五、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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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有条件的学校规划设计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设用地指标。
一、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并应增设勤工俭学用地、停车场地。城市普通初中建设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见表5。 表5:
城市普通初中建设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单位:m2
名 称 建筑用地 运动场地 绿化用地 勤工俭学用地 停车场地 用地面积合计 生均面积 12班 7558 8025 3600 600 900 20683 34.47 学校规模 18班 10093 8633 5400 900 1350 26376 29.31 24班 13038 11043 7200 1200 1800 34281 28.57 30班 15009 11701 9000 1500 2250 39460 26.31 二、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标准参见表6。 表6:
城市普通初中运动场地配置标准
标准 规模 ≤18班 24班
田径场(块) 1(300 m,环形) 1(300 m,环形) 篮球场(块) 2 2 23
排球场(块) 1 2 器械体操+游戏区(m2 ) 100 150
≥30班 1(300/400 m,环形) 3 2 200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 m的直跑道,200 m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 m的直跑道。
2.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 m、宽2.75~4 m,助跑道长25~45 m)。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设备。
4.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5.绿化用地指成片的集中绿地和学生劳动种植园地等。 第四十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一、普通初中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教室;合班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和艺术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办公用房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管理用房。
生活用房根据办学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职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锅炉房、配电室、教职工与学生厕所、自行车库等用房;有寄宿学生的学校根据寄宿生人数可配置学生宿舍,并相应增加食堂、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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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和教职工宿舍等相关生活用房。
二、在达到国家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课程安排应逐步完善并强化普通教室、计算机教室的教学内容,配置相应的教学设施,其使用面积可适当增加;对部分使用率较低的专业教室,可适当减少或合并;宜可根据教育教学形势的发展,经主管部门批准增设本《标准》未列出的其他用房。
三、新建学校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按照相应的规划指标做好校园总体规划并建设。对于难以按规划一次建成的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普通初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普通初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分别见表7-1、表7-2。
表7-1 普通初级中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单位:m2
学校类型 初级中学 学校规模(班) 12 18 24 30 班额人数(人) 50 50 50 50 总建筑面积 4772 6379 7972 9572 生均建筑面积 7.90 7.10 6.70 6.40 表7-2 普通初级中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单位:m2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12 初级中学 18 24 30 班额人数(人) 50 50 50 50 总建筑面积 6802 9084 11734 13508 生均建筑面积 11.40 10.10 9.80 9.00 注:1.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寒冷地区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墙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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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指标不含选配用房、自行车存放及寄宿生的锅炉房、浴室等建筑面积。 3.本指标不含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宿舍面积按实际需要单独规划。初级中学按生均使用面积3 m2/人规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建设。
4.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应严格按《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及《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 执行,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等要求。 5.有关校舍标准,参见附件5。
第二节 内部条件建设
学校教学、办公和生活设备配置应当以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满足学校教学的基本需求和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课余活动的实际需要,考虑到教育教学设备的功能、特点及更新周期,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充分运用和学校建筑设施的特点以及利用效率等因素,本着经济、实用、便利、安全、规范的要求,合理配备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资料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
第四十一条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是指学生通用设备、常规教学设备和环境通用设备,其配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的一般性常规需要。 课桌椅、多功能橱柜、计算机等学生通用设备的配置,应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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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用,能满足初中阶段学生的生理与心理需求。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黑板、板书工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教师使用的常规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应初中各科教学的实际需要和进行创新性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温度调节、湿度调节、照明、通风换气、防火、隔音等教学环境与安全设备的配置要能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教育条件和环境。
第四十二条 学科教学专用设备。
普通初中需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时要本着基本、先进、科学、适用的原则,适当考虑学科间的综合性和交叉性。
普通初中理科实验室的固定设施设备,按《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 要求配备并参照《陕西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置标准》(陕教基〔2006〕43号)执行;其他专用教室以及公共教学用房需要的固定设施设备,可参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陕教基〔2007〕27号)要求配备。
一、理科教学专用设备。应配置能够满足初中进行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同时能适应正常教学安排的通用仪器、测量仪器、专用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和图片、演示器材、玻璃器皿、实验安全保护用品等设备。教学仪器按国家最新颁发的《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6-2006)进行配备。其中选配设备按学校选用教材进行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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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科教学专用设备。配置初中文科专用教学设备,应适应初中文科教学的人文性、历史性、多样性和感悟性等特点,便于学生直观感受和师生互动。应配置满足初中进行语文、英语、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挂图、模型、卡片、用表、视听资料及教学软件等设备。
三、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配置学校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应能适应艺术教学的特点,便于学生操作、体验和感悟,满足教师多种形式的教学和学生多种艺术学习活动的需要。初中美术教学器材、音乐教学器材应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并参照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7号),配备能满足教学所需的美术、音乐、舞蹈等器材。
四、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配置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应本着规范、安全、耐用的原则合理配备,并及时补充。其主要设备包括能满足体操、田径、球类等课程教学所需要的运动器械,测量、计时工具和挂图、教学软件等。体育器材按照《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教体艺厅〔2002〕11号)进行配备。
学校卫生保健设备的配置,主要包括医务室承担学生发育和健康检查、治疗、卫生保健教育和管理等任务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及辅助材料。
初中心理咨询室设备的配置,主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影碟机、收录机、小型情绪调节器械、心理图书资料、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和统计软件、资料柜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心理咨询室中增添心理活动区和阅览区,也可以单独建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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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置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应能满足初中开展的劳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学校根据开设课程及教学需要选用有关设备。此外,还应配备学校开展各种主题教学活动所需要的教具、模型、图表、教学软件等。
第四十三条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普通初中应当根据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手段发展的实际,配置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其它现代教育技术的装备,以满足学生多种网络学习活动,教师多媒体教学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
学校校园网建设参照《初、中等学校校园网建设规划》(教基司〔1999〕55号)和《陕西生态校园网建设方案》执行。城市初中应积极配合“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实现网络到班到室,初步拥有数字化校园的应用系统,满足学生网络学习、教师研究活动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采用宽带接入互联网。
第四十四条 图书馆设备。
普通初中学校图书馆(室)应设藏书室、学生借书处、学生阅览室(宜按借阅合一的方式布置)、教师阅览室。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借阅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类设置阅览室。
普通初中学校图书装备应按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规定配备必要的图书资料。同时配置能满足正常阅览和管理需要的各类藏书设备、阅览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图书管理信息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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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电子阅览室,增加电子图书、音像视听资料的配备,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与校园网相结合,实现电子图书资源共享。馆藏图书内容应以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及教师使用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及工具书为主。各种馆藏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必须是国家合法出版物。馆藏图书应按规定及时剔旧、更新。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l%。
第四十五条 办公及生活设备。
普通初中应根据学校规模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配备办公设备和生活服务设备。办公设备包括用于办公的桌椅、资料柜、作业柜、储物柜、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一体化速印机等必要设备。生活设备包括卫生用具、食堂餐厅设备、学生及单身教职工宿舍设施、锅炉房设备等各种必要的生活服务设备。办公及生活设备由学校本着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办公、生活和现代化管理需要的原则配置。
第三节 师资配备
第四十六条 按国家和省编制标准、教师资格制度和职业(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为城市普通初中配备合格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及工勤人员,切实满足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新补充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任教师、学科、年龄、职称、性别等结构合理。教师应按要求参加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种职后培训,逐步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城市普通初中教职工配备应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陕编发〔2002〕65号)和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陕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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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0〕7号)执行。城市普通初中的教职工和学生比为1:15(县镇1:17)。
第四节 经费投入机制
第四十七条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据城市普通初中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科学核定并逐步提高城市普通初中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生均经费定额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城市普通初中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及时、足额将公用经费下达到学校,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加大对城市薄弱普通初中的投入力度,促进各学校之间均衡发展,使其尽快达到基本办学标准。2011年,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初中600元/年。到2015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初中1000元。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经费,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节 学校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普通中学学校内部管理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结合《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规范(暂行)》(陕教基〔2009〕3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陕政办发 〔2009〕126号)贯彻落实。城市普通中学学校管理应着重从办学理念、校务管理、德育管理、师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评价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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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普通高级中学
第一节 学校布局、用地及校舍建筑指标
第四十九条 学校规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一、普通初中应按照办学规模、管理效率和教育质量等,合理设定学校规模。规模和班额人数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设定:18班、24班、30班、36班,班额50人。
二、普通高中布局要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和分布、变化状况,尤其是初中毕业生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普通高中设置与布局应适度集中,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招生范围较大或生源相对较分散的学校,应根据需要增加必要的学生食宿条件或设置寄宿制学校,方便学生就学。
三、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质条件较好、地势平坦开阔、阳光充足、环境适宜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学校尽量不安排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干道旁,避免城市交通的噪音干扰。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
四、学校布局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加油(气)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师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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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履行报批手续。
六、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教工住宅应纳入本辖区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应建在校园内,有条件时尽量与校园毗邻。
七、校园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教学楼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良好的建筑朝向。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的布置应尽可能减少对其他教学用房的干扰。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校外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卫生防护、日照、防火等有关规定。
八、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凑,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室内布局等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的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以形成优美、人文、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九、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联系便利。设有环形跑道的田径场地、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十、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局。路线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路上的地下管线井盖,应与路面标高一致。
十一、学校水、电、暖设施在设计中应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安全、节能要求。室外水、电、煤气、热力、弱电系统等地下管线设置,应根据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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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配变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
十二、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设置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学校应考虑设置一定规模的机动车临时停车场。
十三、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十四、学校校园应有围墙,沿主要街道的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十五、有条件的学校规划设计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求。
第五十条 学校建设用地指标。
一、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并应增设勤工俭学用地、停车场地。普通高中建设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见表8。 表8: 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单位:m2
名 称 建筑用地 运动场地 绿化用地 勤工俭学用地 停车场地 用地面积合计 生均面积 18班 10324 8633 5400 900 1350 26607 29.56 24班 13300 11043 7200 1200 1800 34543 28.79 学校规模 30班 15321 11701 9000 1500 2250 39772 26.51 36班 17683 20882 10800 1800 2700 53865 29.93 二、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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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高中运动场地配备标准参见表9。 表9:
普通高级中学运动场地配置标准
标准 规模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田径场(块) 1(300 m,环形) 1(300 m,环形) 1(300/400 m,环形) 1(400 m,环形) 篮球场(块) 2 2 3 3 排球场(块) 1 2 2 3 器械体操+游戏区(m2) 100 150 200 200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 m的直跑道,200 m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 m的直跑道。
2.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 m、宽2.75~4 m,助跑道长25~45 m)。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第五十一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一、普通高中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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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管理用房。
生活用房根据办学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职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锅炉房、配电室、教职工与学生厕所、自行车库等用房;有寄宿学生的学校根据寄宿生人数可配置学生宿舍,并相应增加食堂、浴室和教职工宿舍等相关生活用房。
二、在达到国家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课程安排应逐步完善并强化普通教室、计算机教室的教学内容,配置相应的教学设施,其使用面积可适当增加;对使用率较低的教室,可适当减少或合并;宜可根据教育教学形势的发展,经主管部门批准增设本《标准》未列出的其他用房。
三、新建学校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按照相应的规划指标做好校园总体规划并建设。对难以按规划一次建成的学校,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普通高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普通高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分别见表10-1、表10-2。
表10-1 普通高级中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单位:m2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18 高级中学 24 30 36 班额人数(人) 50 50 50 50 总建筑面积 6604 8249 9892 11539 生均建筑面积 7.40 6.90 6.60 6.40 表10-2 普通高级中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单位: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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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18 24 30 36 班额人数(人) 50 50 50 50 总建筑面积 9292 11970 13789 15915 生均建筑面积 10.40 10.00 9.20 8.9 高级中学 注:1.表中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寒冷地区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可根据实际墙厚增加。
2.本指标不含选配用房、自行车存放及寄宿生的锅炉房、浴室等建筑面积。
3.本指标不含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宿舍面积按实际需要以生均使用面积3 m2标准规划,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建设。
4.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应严格按《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及《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 执行,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等标准的要求。
5. 有关校舍标准,参见附件7。
第二节
内部条件建设
学校教学、办公和生活设备配置应当以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满足学校教学的基本需求和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课余活动的实际需要,考虑到教育教学设备的功能、特点及更新周期,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充分运用和学校建筑设施的特点以及利用效率等因素,本着经济、实用、便利、安全、规范的要求,合理配备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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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
第五十二条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是指学生通用设备、常规教学设备和环境通用设备,其配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的一般性常规需要。 课桌椅、多功能橱柜、计算机等学生通用设备的配置,应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高中学生的生理与心理需求。黑板、板书工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教师使用的常规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应高中各科教学的实际需要和进行创新性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温度调节、湿度调节、照明、通风换气、防火、隔音等教学环境与安全设备的配置要能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教育条件和环境。
第五十三条 学科教学专用设备。
普通高中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以基本、先进、安全、适用、科学和方便师生教学应用为原则,适当考虑学科间的综合性与交叉性合理配置。理科实验室的固定设施设备,按《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 要求配备并参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陕教基〔2007〕27号)执行;其他学科专用教室以及公共教学用房中需要的固定设施设备,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陕教基〔2007〕27号)要求配备。
一、理科教学专用设备。应配置能够满足普通高中进行物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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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数学、地理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同时能适应正常教学安排的通用仪器、测量仪器、专用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和图片、演示器材、玻璃器皿、实验安全保护用品等设备。教学仪器、器材,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级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进行配备。其中,选配设备由学校依据所用教材进行配备。
二、文科教学专用设备。学校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普通高中文科专用教学设备,应能适应文科教学的人文性、历史性、多样性、感悟性等特点,便于学生直观感受以及师生互动。应配置能够满足高中进行思想政治、语文、外语、历史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同时能适应正常教学安排的挂图、模型、卡片、用表、视听资料、教学软件等设备。
三、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学校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应能适应音乐、美术的教学特点,便于学生操作、体验与感悟,满足教师多种形式教学和学生多种艺术学习活动的需要。
四、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配置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应本着规范、安全、耐用的原则合理配备,并及时补充。其主要设备包括能满足体操、田径、球类等课程教学所需要的运动器械,测量、计时工具和挂图、教学软件等。
学校卫生保健设备的配置,主要包括卫生室承担学生发育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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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治、卫生保健教育和管理等任务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及辅助材料。
普通高中心理咨询室设备的配置,主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影碟机、收录机、小型情绪调节器械、心理图书资料、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和统计软件、资料柜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心理咨询室中增添心理活动区和阅览区,也可以单独建室。
五、通用技术教学专用设备。学校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设备,应能满足高中开展通用技术教学的需要,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通用技术教学设备主要包括教学活动所需要的教具、实践工具、道具、模型、图表、文献检索软件、图书卡片等。通用技术教学设备按《教育部关于发布教育行业标准<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的通知》(教基二〔2010〕1号)进行配备。
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置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应能满足高中开展劳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学校根据开设课程及教学需要选用有关设备。此外,还应配备学校开展各种主题教学活动所需要的教具、模型、图表、教学软件等。
第五十四条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普通高中应当根据现代化教育教学技术手段发展的实际,配置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设施设备和其他的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满足信息技术课教学、学生网络学习活动、教师研究活动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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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园网建设应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化建设方案》(陕教基〔2007〕33号)和《陕西生态校园网建设方案》执行。高中应积极配合“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实现网络到班到室,初步拥有数字化校园的应用系统,满足学生网络学习、教师研究活动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采用宽带接入互联网。
第五十五条 图书馆设备。
普通高中图书馆(室)应设藏书室、学生借书处、学生阅览室(宜按借阅合一的方式布置)、教师阅览室。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借阅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类设置阅览室。
普通高中图书馆(室)装备按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规定并参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陕教基〔2007〕27号)执行。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电子阅览室,增加电子图书、音像视听资料的配备,并有计划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与校园网相结合,实现电子图书资源共享。馆藏图书内容应以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及教师使用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及工具书为主。各种馆藏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必须是国家合法出版物。馆藏图书应按规定及时剔旧、更新,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低于藏书标准的l%。
第五十六条 办公及生活设备。
普通高中应根据学校规模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配备办公设备和生活服务必备设备。办公设备包括用于办公的桌椅、资料柜、作业柜、储物柜、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一体化速印机等必要设备。生活设备包括卫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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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食堂餐厅设备、学生及单身教职工宿舍设施、锅炉房设备等各种必要的生活服务设备。办公及生活设备由学校本着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办公、生活和现代化管理需要的原则配置。
第三节
师资配备
第五十七条 按国家和省编制标准、教师资格制度和职业(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为普通高中配备合格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及工勤人员。新补充的高中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占一定比例,且专任教师学科、年龄、职称、性别等结构合理,能够满足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高中教师应按要求参加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种职后培训,逐步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
普通高中教职工配备应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陕编发〔2002〕65号)和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陕编办发〔2010〕7号)执行。普通高中的教职工和学生比为1:14(县镇1:14.5)。
第四节
经费保障
第五十八条 普通高中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不断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鼓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积极实行免费高中教育。
第五节
学校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条 为优化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突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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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首要位置,体现教学中心地位,建立适应、推进高中教育课程改革的评价机制,进一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应严格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省普通高级中学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普通高中要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重点在端正办学思想、提高信息化水平、深化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以及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加强工作,全面提高普通高中的办学效益,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健康、持续、协调、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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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篇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标准
第六章 普通小学
第一节
学校布局、用地及校舍建筑指标
第六十条 学校规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一、农村普通小学应按照办学规模、管理效率和教育质量等,合理设定学校规模。规模和班额人数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设定:6班、12班、18班、24班;班额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农村普通小学布局应根据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总体规划,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对生源相对较分散的学校,根据需要增加必要的学生食宿条件或设置寄宿制学校,方便学生就学。
三、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高、地形开阔、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泥石流易发地段、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四、学校应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学校布局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加油(气)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师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学校必须编制校园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应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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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履行报批手续。
六、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中的规划、消防、日照等有关规定。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局,路线要通畅便捷。
七、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凑,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室内布局等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的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以形成优美、人文、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八、学校水、电、暖设施在设计中应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安全、节能要求。室外水、电、煤气、热力、弱电系统等地下管线设置,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配变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
九、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设置警示标志。
十、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十一、学校校园应有围墙,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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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有条件的学校规划设计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求。
第六十一条 学校建设用地指标。
一、农村普通小学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农村普通小学建设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见表11。 表11:
农村普通小学建设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单位:m2
名 称 建筑用地 体育活动场用地 绿化用地 用地面积合计 生均面积 6班 3183 4328 1620 9131 34.00 学校规模 12班 6021 6438 3240 15699 29.00 18班 7814 6824 4050 18688 23.00 24班 10093 7482 4320 21895 20.00 注:1.建筑用地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设用地。
2.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m2/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二、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农村普通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参见表12。
表12: 农村普通小学运动场地配置标准
标准 规模 ≤18班 24班 田径场 (块) 1(200 m,环形) 1(300 m,环形) 篮球场 (块) 2 2 排球场 (块) 1 2 器械体操+游戏区 (m2) 200 300 46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 m的直跑道,200 m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 m的直跑道。
2.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 m、宽2.75~4 m,助跑道长25~45 m)。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布局。
4.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三、绿化用地指成片的集中绿地和学生劳动种植园地等。 第六十二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一、农村普通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教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以及教学辅助用房。
办公用房设置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少先队部室、传达值宿室。
生活用房设置教工宿舍、食堂、开水房及浴室、教工厕所、学生厕所。学生宿舍根据需要设置。
二、农村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基本指标和规划指标。新建学校应按规划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农村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农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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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分别见表13-1、表13-2。
表13-1 农村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单位:m2
学校类型 小学 学校规模(班) 6 12 18 24 班额人数(人) 45 45 45 45 总建筑面积 2120 3432 4655 6117 生均建筑面积 7.85 6.35 5.75 5.66 表13-2 农村普通小学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单位:m2 学校类型 学校规模(班) 6 小学 12 18 24 班额人数(人) 45 45 45 45 总建筑面积 2228 4215 5470 7065 生均建筑面积 8.25 7.81 6.75 6.54 注:1.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m2/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2.本指标不含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宿舍面积按生均3m2/人依据实际需要规划,纳入学校总体建设。
3.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应严格按《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及《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 执行,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等标准的要求。
4.有关校舍标准,参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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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内部条件建设
学校装备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和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课余活动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一般包括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资料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配备时要本着经济、实用、便利、规范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设备的功能、特点、更新周期和利用效率等因素。
第六十三条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是指学生通用设备、常规教学设备和环境通用设备,其配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的一般性常规需要。 课桌椅、多功能橱柜、计算机等学生通用设备的配置,应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小学阶段学生的生理与心理需求。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黑板、板书工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教师使用的常规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应小学各科教学的实际需要和进行创新性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温度调节、湿度调节、照明、通风换气、防火、隔音等教学环境与安全设备的配置要能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教育条件和环境。
第六十四条 学科教学专用设备。
普通小学需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时要本着基本、先进、科学、适用的原则,适当考虑学科间的综合性和交叉性。
理科实验室的固定设施设备,按《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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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T0385-2006) 要求配备并参照《陕西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置标准》执行;其他学科专用教室以及公共教学用房需要的固定设施设备,可参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陕教基〔2007〕27号)要求配备。
一、语文、英语、品德学科专用教学仪器设备。语文、英语、品德学科专用教学仪器设备应适应教学的人文性、历史性、多样性和感悟性等特点,依据便于学生直观感受和师生互动的原则配置,满足普通小学进行语文、英语、品德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挂图、模型、卡片、用表、视听资料及教学软件等设备。
二、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应适应教学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和操作性等特点,依据便于学生参与知识产生的过程,掌握科学方法,培养探索精神,有利于营造学科实验和体验过程的良好环境的原则配备能够满足普通小学进行数学、科学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同时能适应正常教学安排的通用仪器、测量仪器、专用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和图片、演示器、玻片、实验安全保护用品等设备。教学仪器按国家颁发的《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进行配备。
三、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配置学校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应能适应艺术教学的特点,便于学生操作、体验和感悟,满足教师多种形式的教学和学生多种艺术学习活动的需要。配置音乐教学设备,应在满足师生音乐活动的基础上,兼顾师生开展舞蹈、戏剧表演等其它艺术活动的需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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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教学设备主要包括中国画、水彩画(含水粉画)、版画、雕塑等教学所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及材料。
四、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配置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应本着规范、安全、耐用的原则合理配备并及时补充。体育专用教学设备包括能满足体操、田径、球类等课程教学所需要的运动器械,测量、计时工具和挂图、教学软件等。器材设施按照《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教体艺厅〔2002〕11号)进行配备。
学校卫生保健设备的配置,主要包括医务室承担学生发育和健康检查、治疗、卫生保健教育和管理等任务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及辅助材料。
普通小学心理咨询室设备的配置,主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影碟机、收录机、小型情绪调节器械、心理图书资料、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和统计软件、资料柜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心理咨询室中增添心理活动区和阅览区,也可以单独建室。
五、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置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应能满足小学开展的劳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学校根据开设课程及教学需要选用有关设备。此外,还应配备学校开展各种主题教学活动所需要的教具、模型、图表、教学软件等。学校还需根据教学内容和学校实际条件确定生物园地进行种植、饲养。
第六十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普通小学应当根据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手段发展的实际,配置以网络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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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其它现代教育技术的装备,以满足学生多种网络学习活动,教师多媒体教学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
学校校园网建设参照《初、中等学校校园网建设规划》(教基司〔1999〕55号)和《陕西生态校园网建设方案》执行。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配合“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实现网络到班到室,初步拥有数字化校园的应用系统,满足学生网络学习、教师研究活动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采用宽带接入互联网。
第六十六条 图书馆设备。
普通小学学校图书馆(室)应设藏书室、学生借书处、学生阅览室(宜按借阅合一的方式布置)、教师阅览室。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借阅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类设置阅览室。
普通小学学校图书装备应按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规定配备必要的图书资料。同时配置能满足正常阅览和管理需要的各类藏书设备、阅览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图书管理信息软件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电子阅览室,增加电子图书、音像视听资料的配备,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与校园网相结合,实现电子图书资源共享。馆藏图书内容应以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及教师使用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及工具书为主。各种馆藏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必须是国家合法出版物。馆藏图书应按规定及时剔旧、更新。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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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条 办公及生活设备。
普通小学应根据学校规模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配备办公设备和生活服务必备设备。办公设备包括用于办公的桌椅、资料柜、作业柜、储物柜、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一体化速印机等必要设备。生活设备包括卫生用具、食堂餐厅设备、学生及单身教职工宿舍设施、锅炉房设备等各种必要的生活服务设备。办公及生活设备由学校本着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办公、生活和现代化管理需要的原则配置。
第二节
师资配备
第六十八条 按照国家和省编制标准、教师资格制度和职业(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为学校配备合格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及工勤人员,切实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农村普通小学新补充教师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任教师的学科、职称、年龄、性别等结构合理。教师应按要求参加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种职后培训,逐步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
农村普通小学教职工配备应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陕编发〔2002〕65号)和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陕编办发〔2010〕7号)执行。农村普通小学的教职工和学生比为1:24。
第三节
经费保障
第六十九条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据农村普通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科学核定并逐步提高农村普通小学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生均经费定额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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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及时、足额将公用经费下达到学校,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加大对农村薄弱普通小学的投入力度,促进各学校之间均衡发展,使其尽快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2011年,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小学400元/年。到2015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800元。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鼓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探索试行更加普惠的资助政策。
第四节
学校管理制度
第七十条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普通小学内部管理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并结合《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规范(暂行)》(陕教基〔2009〕3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陕政办发 〔2009〕126号)贯彻落实。农村普通小学学校管理应着重从办学理念、校务管理、德育管理、师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评价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七章 普通初级中学
第一节
学校布局、用地及校舍建筑指标
第七十一条 学校规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
一、农村普通初中应按照办学规模、管理效率和教育质量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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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学校规模。规模和班额人数原则上按以下标准设定:12班、18班、24班;班额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对于人口密度较高的乡(镇),办学规模可扩大至30班。
二、农村普通初中布局应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对招生范围较大或生源相对较分散的学校,应根据需要增加必要的学生食宿条件或设置寄宿制学校,方便学生就学。
三、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高、地形开阔、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泥石流易发地段、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四、学校应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学校布局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声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加油(气)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师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学校必须编制校园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应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校园的总体规划设计应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根据需要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校园规划与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都必须先规划后建设,履行报批手续。
六、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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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规划、消防、日照等有关规定。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应有合理的间隔。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校园内的主要交通道路应根据学校人流、车流、消防要求布局,路线要通畅便捷。
七、校园建筑应合理组合、集中紧凑,建筑形式、建筑风格、室内布局等要力求体现学校文化的内涵和时代特色,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校园绿化美化应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以形成优美、人文、和谐的校园环境,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
八、学校水、电、暖设施在设计中应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安全、节能要求。室外水、电、煤气、热力、弱电系统等地下管线设置,应根据校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按防火规范要求在适当位置设置室外消防栓供水接口。配变电系统应独立设置,规划设计用电负荷应当留有余量。室外多种管线的敷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
九、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设置警示标志。
十、旗杆、旗台应设置在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等显要位置。 十一、学校校园应有围墙,围墙宜有良好通透性。
十二、有条件的学校规划设计应兼顾残疾学生的使用和安全,实现无障碍的要求。
第七十二条 学校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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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农村普通初中建设用地(生均用地)面积指标见表14。 表14:
农村普通初中建设用地(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单位:m2
名 称 建筑用地 体育活动场用地 绿化用地 用地面积合计 生均面积 12班 7500 6724 3600 17824 30.00 学校规模 18班 10038 11138 4500 25676 29.00 24班 12844 11138 6000 29982 25.00 注:1.建筑用地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设用地。
2.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m2/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二、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农村普通初中体育场地配备标准参见表15。 表15:
农村普通初中体育运动场地配置标准
标准 规模 ≤18班 24班 ≥30班 田径场 (块) 1(300 m,环形) 1(300 m,环形) 1(300 /400m,环形) 篮球场 (块) 2 2 3 排球场 (块) 1 2 2 器械体操+游戏区(m2) 100 150 200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 m的直跑道,200 m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 m的直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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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 m、宽2.75~4 m,助跑道长25~45 m)。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设置。
4.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三、绿化用地指成片集中绿地和学生劳动种植园地等。 第七十三条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一、农村普通初级中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教室)、实验室、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以及教学辅助用房。
办公用房设置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文印档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社团办公室、传达值班室。
生活用房设置教工宿舍、食堂、开水房及浴室、教工厕所、学生厕所。学生宿舍根据需要设置。
二、农村普通初中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基本指标和规划指标。新建学校应按规划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农村普通初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农村普通初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分别见表16-1、表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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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1 农村普通初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
单位:m2
学校类型 初 中 学校规模(班) 12 18 24 班额人数(人) 50 50 50 总建筑面积 4678 6310 7988 生均建筑面积 7.80 7.01 6.66 表16-2 农村普通初中建设规模及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单位:m2
学校类型 初 中 学校规模(班) 12 18 24 班额人数(人) 50 50 50 总建筑面积 6000 8030 10275 生均建筑面积 10.00 8.92 8.56 注:1.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m2/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2.本指标不含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宿舍依据生均使用面积3.3 m2按实际需要规划,纳入学校总体建设。
3.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应严格按《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及《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 执行,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环保规范、安全规范、节能等要求。
4.有关校舍标准,参见附件6。
第二节
内部条件建设
学校教学、办公和生活设备配置应当以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满足学校教学的基本需求和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课余活动的实际需要,考虑到教育教学设备的功能、特点及更新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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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学校教育活动中的充分运用和学校建筑设施的特点以及利用效率等因素,本着经济、实用、便利、安全、规范的要求,合理配备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资料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
第七十四条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是指学生通用设备、常规教学设备和环境通用设备,其配置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的一般性常规需要。 课桌椅、多功能橱柜、计算机等学生通用设备的配置,应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初中阶段学生的生理与心理需求。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黑板、板书工具、多媒体电教设备、计算机等教师使用的常规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应初中各科教学的实际需要和进行创新性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温度调节、湿度调节、照明、通风换气、防火、隔音等教学环境与安全设备的配置要能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教育条件和环境。
第七十五条 学科教学专用设备。
普通初中需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置各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时要本着基本、先进、科学、适用的原则,适当考虑学科间的综合性和交叉性。
普通初中理科实验室的固定设施设备,按《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 要求配备并参照《陕西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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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陕教基〔2006〕43号)执行;其他专用教室以及公共教学用房需要的固定设施设备,可参照《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试行)》(陕教基〔2007〕27号)要求配备。
一、理科教学专用设备。应配置能够满足初中进行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同时能适应正常教学安排的通用仪器、测量仪器、专用仪器、模型、标本、挂图和图片、演示器材、玻璃器皿、实验安全保护用品等设备。教学仪器按国家最新颁发的《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6-2006)进行配备。其中选配设备按学校选用教材进行选用。
二、文科教学专用设备。配置初中文科专用教学设备,应适应初中文科教学的人文性、历史性、多样性和感悟性等特点,便于学生直观感受和师生互动。应配置满足初中进行语文、英语、历史、思想品德等课程教学实际需要的挂图、模型、卡片、用表、视听资料及教学软件等设备。
三、艺术科教学专用设备。配置学校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应能适应艺术教学的特点,便于学生操作、体验和感悟,满足教师多种形式的教学和学生多种艺术学习活动的需要。初中美术教学器材、音乐教学器材应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并参照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7号)及时配备能满足教学所需的美术、音乐、舞蹈等器材。
四、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配置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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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本着规范、安全、耐用的原则合理配备,并及时补充。其主要设备包括能满足体操、田径、球类等课程教学所需要的运动器械,测量、计时工具和挂图、教学软件等。体育器材按照《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教体艺厅〔2002〕11号)进行配备。
学校卫生保健设备的配置,主要包括医务室承担学生发育和健康检查、治疗、卫生保健教育和管理等任务所需要的设备、器材及辅助材料。
初中心理咨询室设备的配置,主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影碟机、收录机、小型情绪调节器械、心理图书资料、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和统计软件、资料柜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心理咨询室中增添心理活动区和阅览区,也可以单独建室。
五、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置初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应能满足初中开展的劳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需要,便于教师灵活组织教学和学生有效学习。学校根据开设课程及教学需要选用有关设备。此外,还应配备学校开展各种主题教学活动所需要的教具、模型、图表、教学软件等。
第七十六条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普通初中应当根据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手段发展的实际,配置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其它现代教育技术的装备,以满足学生多种网络学习活动,教师多媒体教学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
学校校园网建设参照《初、中等学校校园网建设规划》(教基司〔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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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号)和《陕西生态校园网建设方案》执行。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配合“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实现网络到班到室,初步拥有数字化校园的应用系统,满足学生网络学习、教师研究活动和网络备课,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采用宽带接入互联网。
第七十七条 图书馆设备。
普通初中学校图书馆(室)应设藏书室、学生借书处、学生阅览室(宜按借阅合一的方式布置)、教师阅览室。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借阅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类设置阅览室。
普通初中学校图书装备应按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规定配备必要的图书资料。同时配置能满足正常阅览和管理需要的各类藏书设备、阅览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图书管理信息软件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电子阅览室,增加电子图书、音像视听资料的配备,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与校园网相结合,实现电子图书资源共享。馆藏图书内容应以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及教师使用的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及工具书为主。各种馆藏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必须是国家合法出版物。馆藏图书应按规定及时剔旧、更新。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l%。
第七十八条 办公及生活设备。
普通初中应根据学校规模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配备办公设备和生活服务必备设备。办公设备包括用于办公的桌椅、资料柜、作业柜、储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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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一体化速印机等必要设备。生活设备包括卫生用具、食堂餐厅设备、学生及单身教职工宿舍设施、锅炉房设备等各种必要的生活服务设备。办公及生活设备由学校本着安全、规范、耐用,能满足办公、生活和现代化管理需要的原则配置。
第三节
师资配备
第七十九条 按国家和省编制标准、教师资格制度和职业(执业)资格制度规定,为农村普通初中配备合格专任教师、实验人员和管理及工勤人员,切实满足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新补充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任教师、学科、年龄、职称、性别等结构合理。教师应按要求参加国家和省规定的各种职后培训,逐步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农村普通初中教职工配备应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陕编发〔2002〕65号)和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中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陕编办发〔2010〕7号)执行。农村普通初中的教职工和学生比为1:17。
第四节
经费保障
第八十条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依据农村普通初中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科学核定并逐步提高农村普通初中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生均经费定额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普通初中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及时、足额将公用经费下达到学校,并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加大对农村普通初中的投入力度,促进各学校之间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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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使其尽快达到基本办学标准。2011年,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初中600元/年。到2015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初中1000元。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鼓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探索试行更加普惠的资助政策。
第五节
学校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是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普通中学学校内部管理应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并结合《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规范(暂行)》(陕教基〔2009〕3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陕政办发 〔2009〕126号)贯彻落实。农村普通中学学校管理应着重从办学理念、校务管理、德育管理、师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评价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1.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2.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
3.城市普通完全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基本指标表 4.农村普通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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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市普通初级中学各类用房面积基本指标表 6.农村普通初级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规划指标 7.城市普通高级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基本指标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普通中小学 幼儿园 办学(园)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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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指 标 一级指标 规 模 总建筑 面积 1097 — — 生均 建筑面积 6.09 — — 二级指标 总建筑 面积 2200 3145 4046 生均 建筑面积 12.22 11.65 11.24 总建筑 面积 492 684 795 生均 建筑面积 2.73 2.53 2.21 必备指标 选配指标
6班(180人) 9班(270人) 12班(360人) 注: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间、㎡ 必备指标 每间 一级指标 使用 6班 面积 间 数 活动室 寝室 卫生间 衣帽及教具 储藏室 音体活动室 兴趣活动室 使用面积合计 建筑面积合计 45 60 45 54 15 9 — 40 — — 6 — 6 — 2 — 1 — 面积 二级指标 6班 间 数 面积 — 360 — 324 90 54 120 80 间 数 — 9 — 9 9 9 1 3 — — 9班 面积 — 540 — 486 145 81 140 120 1512 2520 12班 间 数 — 12 — 12 12 12 1 4 — — 面积 — 720 — 648 180 108 160 160 1976 3293 6班 间 数 — 面积 — 数 — 选配指标 9班 间 面积 — 12班 间 数 — 面积 — 用房名称 270 — — 6 270 — — 30 — 60 — 6 6 6 1 2 — — — — 1 — — — — — — 40 40 67 — — — — 2 — — — — — 80 80 — — — — 2 — — — — — 80 80 — 630 — 1028 — 900 — 1713 — 133 — 133 注:平面利用系数K=0.6。
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用房名称 必备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67
选配指标
6班 办公室 图书资料室 会议室 教具制作兼陈列室 保健及观察室 晨检兼接送室 教师值班室 配电室 网络控制室 活动器械储藏室 总务储藏室 门卫室 教职工卫生间 使用面积合计 建筑面积合计 30 — — — 15 15 — 5 — — — — — 65 93 6班 75 20 — — 20 18 — 8 — — 20 18 16 195 325 9班 115 25 — — 25 21 — 10 — — 25 18 20 259 432 12班 150 30 — — 30 24 — 12 — — 30 18 24 318 530 6班 — — 20 20 — — 12 — 10 20 — — — 82 137 9班 — — 25 25 — — 16 — 10 25 — — — 101 168 12班 — — 30 30 — — 20 — 10 30 — — — 120 200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必备指标 用房名称 一级 二级指标 指标 选配指标 68
6班 厨房 教职工餐厅 开水、消毒间 炊事员更衣休息室 洗衣房 其它生活用房 使用面积合计 建筑面积合计 61 — 6 6 — — 73 104 6班 77 — 8 12 — — 97 162 9班 90 — 10 16 — — 116 193 12班 102 — 12 20 — — 134 223 6班 — 15 — — 8 150 173 288 9班 — 20 — — 10 200 230 383 12班 — 25 — — 12 240 277 462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附件2:
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
配 备 数 量 编号 一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攀登架 ※ 爬网 ※ 滑梯 荡船或荡桥 ※ 秋千 平衡木 名 称 规格及内容 体育类 限高2米 高1.6米,爬网式 高1.8米或2米,与地夹角不大于35度,缓冲部分高0.25米,长0.45米 2×1.7×1.6米 高1.9米 长2米,宽0.15—0.2米(不同年龄高度有所区别),也可配梅花桩等。 中间支柱高0.4—0.5米,107 压板 长2—2.5米距两端0.3米处高把手,缓冲器高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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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3班 6班 9班 12班 架 架 架 架 架 对 1 1 1 1 2 1 1 1-2 1 1-2 2 1-2 1 2-3 1 2-3 2-3 2-3 3-4 2 3 3 个 1 1-2 2-3 3
米 108 109 110 112 113 114 115 体操垫 小三轮车 ※ 高跷 ※ 投篮架 拉力玩具 钻圈或拱形门 绳 长2米,宽1米,厚0.1米 高0.08米,直径0.1米(高度不同年龄班有所区别) 直径0.5—0.6米 长,短 块 辆 对 个 个 副 根 2-4 2-4 2-4 2-4 4-6 4-6 4-8 4-8 8 12 满足一个班需要 4-6 4-6 4-8 4-8 8 8 满足一个班需要 长2-4根,短(中、大班各班幼儿人数一半) 小皮球(小班各班幼儿人数一半或人手1个)、篮球(各班幼儿人数一半)羊角球(4-8/园) 各班幼儿人数一半或人手一个 全园2-3种;各班任选一种,数量满足一个班需要 1套/园,满足1个班使用 2-3套/中、大班,数量满足各年龄班6-15人同时使用 4-5套/班,数量满足各年龄班6-15人同时使用 12套/小班,15套/中班,20套/大班,数量满足各班6-15人同时使用 6-8套/小、中班,8-10套/116 球 小皮球、篮球、羊角球等 个 117 118 二 沙包 体操器械 重100—150克 彩旗、彩圈、哑铃、彩棒 建构类 大型积木 ※ 中型积木 个 个 套 套 201 排列组合玩具 小型积木 套 202 接插连接玩具 各种片、块、管、粒等 小班以木质为主,中班以套 203 204 三 301 302 303
螺旋连接玩具 穿编玩具 木质、塑质为主,大班可适当增加铁质 串珠、穿线等 套 套 大班,数量满足各班6-15人同时使用 4套/小、中班,大班酌减 角色、表演游戏类 人物玩具 动植物玩具 工具 各类玩具娃娃 仿真食品、蔬菜、水果、动物、花草树木等 小家电、餐具炊具、理发、70
套 套 套 1套/班 1套/班 1套/班
医疗等玩具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四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18 419 五 501 502
场景※ 木偶 头饰 表演服装与道具※ 布景 ※ 舞台 ※ 娃娃家、厨房、小商店、小医院、理发店、公园等 布袋偶(指偶) 可用卡纸、KT板、布料制成 科学活动类 个 套 个 件 个 个 3-4个/班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 根据作品和表演需要配置 大舞台或简易小舞台1个/园 磁性玩具 弹簧玩具 温度计 地球仪 小风车 陀螺 放大镜 巧板 套式玩具 ※ 儿童牌 儿童棋 迷宫 钟面 几何图形片 图形投放盒 数形接龙 托盘天平 ※ 图形镶嵌 量杯 ※ 套人、套塔、套筒、套碗等 教师用 幼儿用 50ml、100 ml、150 ml、 250 ml 音乐类 套 套 个 个 个 个 个 套 套 套 套 盒 个 套 个 盒 个 盒 套 20 1 4 1—2套/班 1—2套/班 1个/班 1个/班 小、中班满足一个班使用 4个/中、大班 2个/中、大班 满足一个班使用 4 4 4 1套/中、大班 1套/中、大班 2盒/班 1个/大班 满足1个班使用 1套/班 4个/小班,2个/中班 2盒/中班,4盒/大班 1个/中、大班 30 1 40 1 40 1 电子琴、手风琴 钢琴 ※ 71
架 架 每班1架(二选一),多功能室1架 多功能室1架
铃鼓、串铃、响板、木鱼、502 六 601 602 603 604 605 606 607 七 701 702 703 八 801 802 803 804 805 收录机 录音带、光盘 电视机 DVD 计算机 ※ 多媒体设备(计算806 机、投影仪、视频展台) ※ 807 808 809 810 九
打击乐器 三角铁、碰铃、哇鸣筒、双响筒、沙锤、小鼓等 美工类 套 1-2套/园,件数能满足1-2个班同时使用 剪刀 泥工板 调色盘 笔 泥 纸 颜料 安全剪刀 水彩笔、油画棒(腊笔)、毛笔 书面纸、宣纸、图画纸、手工折纸等 水彩颜料、水粉颜料、墨汁等 把 块 个 盒 张 套 人手1把 满足1-2个班同时使用 4-6个/班 毛笔人手1支,其它人手1盒 根据需要配备 根据需要配备 根据需要配备 图书、挂图和卡片 幼儿读物 教育挂图 各种卡片 电教类 符合年龄班特点和各领域教学需要 台 盒 台 台 台 3 6 9 12 册 套 套 人均3册以上 根据需要配备 根据需要配备 根据需要配备 1台/班 1台/班 根据需要配备教师用和班级教学用计算机 套 1 1 1 1 音响设备 广播系统 ※ 数码相机 ※ 摄像机 ※ 套 套 台 台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玩沙玩水、种植饲养工具类 72
沙池,沙,沙盘、沙漏、901 玩沙设施设备 沙耙、沙铲、锹、棍、沙模、水桶、洒水壶等; 适宜幼儿穿着的防水袖套、围裙、雨鞋等用具,902 玩水设施设备 水车、水盆、水壶、水枪等玩具,有条件的可配手摇抽水机,有条件的可配备戏水池和手摇抽水机 903 种植饲养工具 喷壶、小桶、儿童铁锹、小铲子等 套 套 沙池大小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沙若干,玩沙玩具入池幼儿人均2-3件 戏水池大小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玩水玩具入池幼儿人均2-3件 根据需要配备 注:目录中带※的为选配设备,供有条件的幼儿园结合实际选配。 附件3:
城市普通完全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基本指标表
单位:m2
每间 用房名称 使用 面积 一、教学及教学 辅助用房 1.普通教室 2.专用教室 自然教室 仪器标本准备室 音乐教室 乐器室 61 86 73 23 基本指标 12班540人 间 数 12 1 1 1 面积 小计 1585 732 570 86 61 73 23 18班810人 间 数 18 1 1 1 面积 小计 2031 1098 570 86 61 73 23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间 数 24 1 1 1 面积 小计 2498 1464 570 86 61 73 23 间 数 30 1 1 1 面积 小计 2944 1830 570 86 61 73 23 备注 73
美术教室 美术教具室 书法教室 语言教室 语言资料室 计算机教室 计算机辅房 劳动教室 劳动教具室 3.公共教学用房 多功能教室 电教器材室 图书阅览室 科技活动室 心理咨询室 体育活动室 86 23 86 86 23 86 23 86 23 23 每间 用房名称 使用 面积 体育器材室 二、办公用房 教学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广播社团办公室 会议接待室 德育展览室 卫生保健室 总务仓库 维修管理室 传达值宿室 三、生活服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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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4 22 1 1 1 1 1 1 1 — — — 86 23 86 23 86 23 283 100 23 120 — — — 1 1 1 1 1 1 1 — — — 86 23 86 23 86 23 363 130 23 170 — — — 1 1 1 1 1 1 1 — — — 86 23 86 23 86 23 464 160 23 220 — — — 1 1 1 1 1 1 1 — — — 86 23 86 23 86 23 544 190 23 270 — — — 备注 面积 小计 61 380 164 84 26 — 30 14 40 — 22 664 间 数 7 1 1 面积 小计 61 446 204 98 32 — 30 14 46 — 22 811 基本指标 12班540人 间 数 4 1 1 面积 小计 40 244 80 56 14 — 30 14 28 — 22 373 18班810人 间 数 5 1 1 面积 小计 40 314 124 70 20 — 30 14 34 — 22 519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间 数 6 1 1
教工单身宿舍 学生宿舍 教工与学生食堂 锅炉房 浴室 开水房 汽车库 配电室 厕所 24 1 65 — 168 — — 24 — 24 92 1 87 — 251 — — 24 — 24 133 1 116 — 334 — — 24 — 24 166 1 144 — 416 — — 24 — 24 203 另行申报增列 另行申报增列 另行申报增列 城市普通完全小学生均建筑面积基本指标表
单位:m2
平面 名 称 利用 系数 面积合计 生均指标 0.6 基本指标 12班540人 使用面积 2202 建筑面积 3670 6.8 18班810人 使用面积 2864 建筑面积 4773 5.9 24班1080人 使用面积 3542 建筑面积 5903 5.5 30班1350人 使用面积 4201 建筑面积 7002 5.2 备注 城市普通完全小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规划指标表
每间 用房名称 使用 面积 一、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普通教室 2.专用教室 自然教室 仪器标本准备室 音乐教室 乐器室 美术教室 美术教具室 书法教室
61 86 73 23 86 23 86 规划指标 12班540人 间 数 12 1 1 1 1 1 1 面积 小计 2464 732 765 86 61 73 23 86 23 86 18班810人 间 数 18 1 2 1 1 1 1 75
面积 小计 2983 1098 838 86 61 146 23 86 23 86 24班1080人 间 数 24 2 2 1 1 1 1 面积 小计 3753 1464 1144 172 86 146 23 86 23 86 30班1350人 间 数 30 2 2 1 1 1 1 面积 小计 4217 1830 1144 172 86 146 23 86 23 8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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