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研究生课程期末论文
题目:英国地方自治的历史传统分析 专业:法律史
科目:外国地方自治研究 姓名:王艳舞 学号:2013020072
2015 年 1 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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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地方自治的历史传统分析
王艳舞
英国地方自治传统历史悠久,素有“地方自治之母”的称号。英国的地方自治传统从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开始形成,到近现代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方自治体系,树立了良性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世界各国地方社会治理的榜样。英国的这种富有自治精神的传统主要源于英国社会历史导致的市民社会的发展,文化上崇尚经验主义哲学,自由主义思想在英国的传播以及英国独特的政治文化特色。
一、文化上崇尚经验主义哲学为地方自治提供了理论基础
经验主义是与唯理主义相对应的哲学派别。它首先关注知识起源的问题,认为没有与生俱来的真理:一切知识都发源于感官知觉或经验。1在欧洲中世纪中期,英国神学最早出现了经验主义的萌芽,而这种重视经验主义的传统最终在哲学领域得以形成。经分析认为,经验主义哲学源于英国,主要得益于英国人民注重传统与经验的民族精神气质。作为岛国,英国与外界交流充满了重重阻碍,为了生存和发展,自身实践一直得到高度的重视。但自身的实践受到地域和人口的限制,难以形成抽象理论,所以更容易注重观点的实用性和效应。2经验主义被马克思称为“大不列颠天生的产儿”。在经验主义的哲学基础之上,英国产生了独具特色的政治理论——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双向理论。这也是有别于其他西方国家,形成先天自发的地方自治传统的最重要的原因。
经验主义首先表现出对历史和传统的极端尊重。历史在英国被认为是人人都可以把握的本质——即经验,而长期积淀的经验就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的传统。传统主义的逻辑是:传统体制的长寿就表明其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所以应当尽力维护现存的社会制度,如果迫不得已需要变革,那也要同过去保持连续性,不能破坏原有的正常秩序,变革应当是逐步的,不能引起社会的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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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梯利著,葛力译.:《西方哲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第1995年版,第284页。 王鲁京,达文:《不同法律文化对英法两国宪政体制的影响》,洛阳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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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保守并不意味着历史退步与守旧,甚至也不意味着抗拒变革,而是把变革的幅度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以使自由与权利的成果坚实而巩固。正是这种思想使英国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了稳定。纵观英国历史,自1066年诺曼征服到现在,除了1640年至1648年期间有过短暂的动荡之外,社会发展一直比较稳定,没有发生法国大革命和俄国十月革命那样的流血冲突。这种渐进式的社会变迁使社会稳定,一直没有必要建立起更有效的地方政府,撒克逊时代以来的地方自治传统历经中世纪、近代流传至今,仍被沿用。
对历史和传统的尊重,很自然与对权威的尊重联系到一起。但这种权威并不仅指政府或国家的权威。保守主义者认为真正的主权是来自上帝或神。而这种神圣的主权至少是平等地分配于家庭、教会与政府之间的。他们分享这种神圣的权利意味着他们在各自的领域拥有自己的最高权威。因此,对权威的尊重实际成了对分权的一种尊重,而不是那种试图将所有权力集中到一起的集权主义。他们宣称,中央政权和民间社会,地方政府和公共组织任务范围的划分,是使英国的习惯和社会实践能保持繁荣的因素,并同时给精英提供了自治的空间。分权的理念使英国这个单一制的国家并未象通常那样推行中央集权制,地方自治一直保存并得以发展。在整个19世纪,保守主义鼓吹“亲密无间的社会”,在这种社会里,土地贵族和英国国教会统治着乡村。这种英国式的教区宪政,民间社会是不需要政府的权威的。在这一私权领域,个人拥有绝对的自由。这一思想成为地方自治最深层的理论根基。
现代语境中的地方自治是对绝对国家主义的克服,是个人主义和自由价值在地方生活的体现。经验主义认为人类所有的知识只能来源于经验,不承认存在任何先验的自明的真理,不存在绝对的必然的知识,这就必然要求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掌握了真理而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因此,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主主义是经验主义哲学的自然推论。在这样的理念背景下,自由、权利、民主成为英国长期的传统。在英国,不管是保守主义还是自由主义都高举自由权利的旗帜,要求保卫不为国家权力涉足的私权领域。地方自治从而也顺理成章的成为应有之义。在英国的传统主义者那里,自治的权利属于天赋,为人民所固有,先于国家而存在。国家出现后,这种固有的自治权也并未消失。国家不但不能干涉,
】一般不能加以过问。地方自治机关形式上独立于中央政府之外,其成员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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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或间接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只具有地方官员的身份,中央政府不得撤换他们。
二、市民社会的发展为地方自治提供了社会历史前提
在现代,市民社会主要指与政治国家相对的实体社会它包括了那些不能与国家相混淆或不能为国家所淹没的社会生活领域。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野限定了国家权力的疆界。地方自治是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相分离的反映。地方自治的发达与市民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联,市民社会是地方自治的基础。
虽然, 在西方世界, “市民社会作为一种与国家相区分的实体概念,很晚才出现。”1但在英国,很早就确实存在先于国家和外于国家的世俗社会。早在撒克逊时代,郡就有各自的议会,相互之间保持较高程度的独立性。“撒克逊时期是一个自由的时代:人民享有充分的自由;国王的权力受到限制。”2当时国王与贵族各有领地,彼此之间既有权利也有义务,一方并非完全超出另一方。“国王最大的经济职能即分封土地、收取封建义务。他的权利来自于此,同时也受制于此。”3而贵族与其领地内的其他更小的封建主、各阶层以及农奴的关系也大体如此。这样一种松散的政治结构是有利于乡村保持自治传统的。
到都铎王朝,专制王权出现,王室直接领地扩大;国王的代理人开始控制全国,中央的号令直达下层,地方的藩篱渐被打破。但王权的社会基础并不稳固。一方面,治安法官的重要性增加,逐渐取代郡长,形成以治安法官为中心的地方自治制度。治安法官除受王座法院颁发的特许状监督之外,不再受中央的行政监督。另一方面,就是英国城市的兴起。“英格兰在被诺曼人征服以后,有很多市镇被赐予特许状。”4自治是捍卫城市特权的理论根据,特许状是实现城市自由的手段。发展到13世纪时,大城市基本上都享有英王颁发的特许状,称自治市。城市争取来的自治权包括行政、财政、司法和军事大权,它们自行组织市政机构、征收租税、铸造货币以及决定战争与媾和,这些权利使得城市俨然成为一个城邦国家。城市对外摆脱封建束缚而自主自治,对内则摒弃封建等级而自由平等。城市的兴起,其一重要的后果就是市民社会的成长、发展。中世纪的城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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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2002年版。 钱乘旦,陈晓律:《在传统与变革之间 — 英国文化模式溯源》,浙江人民出版社, 第1996年版。 3
钱乘旦等.:《英国文化模式溯源》,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003年, 9月版。 4
[美] 泰格,利维著,纪琨译:《 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上海:学林出版社,第1996年版,第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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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给后来的市民社会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可以说, 英国历史上从未形成控制严密、上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独裁政府。在英国,王权、教权、贵族权和市民之间始终处于多元对抗和妥协。权力资源的分散,为权利的生长提供了天然的机会,为城市兴起及城市自治权的发展创造了优越条件,为市民社会生长提供了的良好空间。到近代,作为最早进行工业革命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的市民社会不仅没有得到压制,还随着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得到发展。城市生活是一种不同于传统乡村社会的生存方式。这种方式,推进了经济生活摆脱封建伦理、宗教和政治束缚而独立发展,使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受到尊重和保护,孕育出民主参与、自由平等、权利、契约、秩序等思想观念和理性精神。表现在经济领域为个人自主化,在政治领域表现为对权力的消极化运作期待,进而诱导出市民阶层强烈的自治法权诉求,使整个市民阶层为自由、权利和民主而抗争。
市民社会的形成和扩张,开始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和对立的发展进程,从而使市民社会权利能有效伸张并与国家权力相抗衡,最终通过市民社会革命使国家权力服从服务于市民社会权利,秩序、公平和个人自由成为西方传统首要而基本的价值。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历史前提下,地方自治得以形成、维护和保证。
三、自由主义思想是英国地方自治的理论渊源
自从自由主义在英国问世以来,它就成为一种生生不息的思想理论和社会潮流。自由原理从一个领域到另一个领域 ,一个阶级到另一个阶级以及一个问题到另一个问题 ,逐渐地但却不断地得以应用和扩展。
早在中世纪,英国的贵族就曾经为维护自身权利而与英王相抗衡由此而形成自由的传统。此时的抗衡是以权利为中心来展开的,权利可以说就是“自由”。并且早期英国人所追求的自由体现为对王权的限制和对自身安全的维护。除此之外此时期英国人对自由的追求还体现为希图通过宪法对王权加以限制以维护自身权利。
此后自由主义不断发展。到了20 世纪英国最有影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是赛亚.柏林。他批判价值和文化一元论,提倡以价值和文化为核心的自由主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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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由分为两类积极自由 和消极自由。这种思想反映到英国的地方自治,就是地方政府自主地管理本地区的事务和地方政府逐渐摆脱中央政府的干涉。也就是现代地方自治的两大原则——居民自治与团体自治。
最后不得不提的一点是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乡村中的人们就已经具有自治意识。自12世纪以来一些富裕的大城市,比如林肯市,约克城等,用金钱向国王购买特许状,从而在自己领地范围内享有自治权。 至13 世纪时,已经形成了许多自治城市, 拥有自主管理权及自己的法院和法官。有权自行处理自主管辖范围内的争端,并有权派代表出席国家议会。其中新英格兰地区的地方自治制度尤为发达 ,各乡镇都自己任命的行政官员,并有权自行规定税收和分配税款等。凡涉及全体居民的事务均召开公民大会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英国人由此形成了地方自治意识,认为地方政府应保持相对独立,保持各自的议会自行处理行政和司法事务 ,并以中央立法授权的方式将自治权赋予地方 。此种自治传统被保留下来。
总之 ,自由主义思想在英国的传播和早期英国乡村人民就具有自治意识为英国地方自治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 ,也成为了英国实行地方自治改革的理论源头。
四、英国独特的政治文化使地方自治不断得到发展
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政治文化在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实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中形成 。英国的地方自治有其政治文化渊源。
首先 ,英国人的政治认知是个人主义的。英国人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文化传统成为英国地方自治的土壤 。个人主义 认为个人自由是首要的,平等不重要,不仅强调个人有选择的权利,而且重视每个人要为自己的失败负责 。拒绝一些更广泛的社会责任。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在英国,在个人与整体的关系上,个人居于更加重要的地位, 英国人普遍推崇自由经营、有限管辖和个人自由观。具有浓厚的自由主义文化色彩。在英国的政治文化中,英国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是自由,平等次之。与自由相比,平等处于一个相对不是那么重要的位置。对自由和效率的关切超过并压倒了对平等的关切。目前受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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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和分权是一个大的趋势。比如在英国中央政府对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权力下放 。这种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政治认知传统,是英国地方自治得以推进的坚固基础。使英国的中央政府不得不在法律规范下,去实现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平衡,而非过度集权。
其次,由于个人主义文化的熏陶,英国人对地方自治的政治态度具有强烈的参与意识。由此而构成参与型政治文化。这种政治文化为英国的地方自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民参与意识的状况直接影响着公民对地方自治理念的接受程度和实践效果,并且地方公民参与地方事务可以提高地方的民主。在参与型政治文化
的背景下,英国市民社会得到了快速发展,使得地方自治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最后 ,英国人的法治意识和理念是地方自治推行的重要基础。英国的法律渊源由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构成。英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其法律体系中具有判例法 的特点,奉行以传统和习俗为重要依托的法律原则,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制度,并在反复实验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和完善。比如,盎格鲁 —撒克逊时期的郡法庭和百户区法庭, 都采用从习俗中产生的习惯法进行判决。此时的习惯法是不成文的,以口头的形式传达 。由于每个地方的差异性很大,所以,各地方自己自治管理本地方的司法活动,具有明显的地方自治性质。 从中世纪的郡区制和治安法官制度的发展, 到近代地方政府结构与形式的改革,再到撒切尔夫人对地方财政的变革和布莱尔政府提出的现代化地方政府的创新等等, 都奉行着英国式的以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为前提的实践性法治化道路。 总之,站在政治文化的视角,我们看到,政治文化传统对自治程度和模式有着深刻的影响 。英国是一个有着深厚地方自治传统的国家, 其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渊源、参与型文化以及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的行为习惯, 和英国人具有的法治意识和理念使其地方自治得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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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钱乘旦,陈晓律.在传统与变革之间 — 英国文化模式溯源[M].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 1996。
[3] 钱乘等.英国文化模式溯源[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4][美] 泰格, 利维著,纪琨译. 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 [5][美] 梯利著,葛力译.西方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5. [6]谢晖著,判例法与经验主义哲学[JM].中国法学,2003. [7]何勤华主编,英国法律发达史[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8]王鲁京,达文.不同法律文化对英法两国宪政体制的影响[J].河南:洛阳大学学报, 19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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