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项目经理领导,是项目施工现场全面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挥者.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依据工程合同中有关工期要求,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组织制定施工进度计划,有计划地控制工期指标。
2、领导编制项目施工生产计划(年、季、月、周)。负责审定、考核分包单位月、周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既定的方针目标。直接领导计划统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机械设备、现场材料等各项管理工作。
4、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施工程序、科学安排施工作业。加强指挥,合理调度,对施工过程质量、环境和安全生产进行控制、检查,并贯彻纠正和预防措施。
5、负责协调总包各工种间、总包与各分包间交叉施工中相互配合工作.组织对项目施工资源进行协调、调配。
6、贯彻公司质量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配合建立项目质量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落实质量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组织施工过程的绩效监视和测量及现场文明施工旬检制,争创文明安全工地。
7、参加建设方(监理)或总包召开的工程例会,协调解决建设方(监理)和施工过程中各相关方反映的问题与矛盾,达到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组织施工期间顾客满意度评价。
8、主持本项目经理部的生产例会,落实项目施工生产计划和完成情况.
9、组织制定并贯彻实施项目成品保护措施和应急准备与响应方案; 10、参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具体负责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北京京铁联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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