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乡 镇(街道)
(苏南地区)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加强乡村统筹,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覆盖乡村、惠及镇村居民的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健全
1.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实现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室。
2.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经营保障、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省文化厅、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标准。
3.村(社区)文化室建设。结合村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10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100平米的文化室。
4.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建有符合《江苏省文化共享工程农村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配置标准》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均等
5.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
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市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6.乡镇(街道)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及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不少于42小时。
7.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8.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全镇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有线电视入户率≥90%;文化共享工程实现“村村通”;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享受图书、时政、文艺、科技等文化信息服务。
9.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文化站经常组织开展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普知识普及培训等。
10.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11.重视特色文化创建工作。加强对当地民族民间特色文化的保护利用,在特色文化团队建设和开展特色文化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乡镇获得市级以上“特色文化乡镇”称号。
三、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有力
12.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当地各项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村文化建设,制定统筹镇、村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建立政府主导、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有效运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文化工作机制。
13.切实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等标准,无偿划拨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公共文化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
14.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15.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团队和农民自办文化具有一定规模,每年参与公益性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四、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16.乡镇(街道)文化事业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镇、村(社区)领导机构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
17.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近三年财政文化体育支出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公共文化业务经费、公用经费和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得到切实保障,人均文化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本县(市、区)平均水平。
18.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3名以上,行政村(社区)有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兼职文化管理员。
19.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五、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建立 20.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
21.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六、其他方面
22.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并已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市乃至全省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3.积极协助文物、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做好文物保护盒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涉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乡 镇(街道)
(苏中、苏北地区)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乡村统筹,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覆盖乡村、惠及镇村居民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立
1.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实现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室。
2.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经营保障、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省文化厅、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标准。
3.村(社区)文化室建设。结合村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10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50平米的文化室。
4.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建有符合文化部《江苏省文化共享工程农村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配置标准》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公共电子阅览室),实现全覆盖。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均等
5.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市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
6.乡镇(街道)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及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不少于42小时。
7.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6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8.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全镇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有线电视入户率≥80%文化共享工程实现“村村通”;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享受图书、时政、文艺、科技等文化信息服务。
9.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文化站经常组织开展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普知识普及培训等。
10.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11.重视特色文化创建工作。加强对当地民族民间特色文化的保护利用,在特色文化团队建设和开展特色文化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有力
12.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当地各项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镇、村文化建设,制定统筹镇、村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建立政府主导,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有效运营,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文化工作机制。
13.切实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等标准,无偿划拨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公共文化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
14.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15.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团队和农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每年参与公益性文化活动不少于1次,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四、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
16.乡镇文化事业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镇、村(社区)领导机构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
17.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近三年财政文化体育支出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公共文化业务经费、公用经费和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得到切实保障,人均文化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本县(市、区)平均水平。
18.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2名以上,行政村(社区)有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兼职文化管理员。
19.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五、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健全 20.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
21.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六、其他方面
22.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并已取得显著成绩,在本市乃至全省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3.积极协助文物、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做好文物保护盒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涉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