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采队班组长选拔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班组长选拔、任用程序,建立有效竞争和考核机制,充分调动班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班组长骨干带头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职责
1.综采队自行负责制定《班组长选拔管理办法》;负责队内各生产班班组长(含班组长副职,下同)选拔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2.基层管理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各岗位班组长选拔具体实施工作,配合综采队做好班组长选拔考核工作。
3.基层队负责班组长人选推荐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数设置
1.合理设置班组,每个班组设班组长1名。
2.生产作业班组或班组定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副班组长1名。
三、班组长任职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熟悉生产,懂业务,技术过硬;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 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关心爱护和团结员工,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身心健康;
6、初次选任班组长年龄不超过45岁,特殊班组和人员可以适当放宽;
7、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要求在本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新增设班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暂时选任新入职人员当选班组长。
四、班组长选拔流程
1、根据工作需要班组发生新增、撤销的,须报主管矿领导审批。 2、根据班组长岗位缺员情况,基层管理部组织召开班组人员会议,明确班组长任职条件,采取民主推荐方式推荐班组长人选或由基层队根据日常工作表现提名班组长人选。
3、基层管理部对班组长人选的任职条件和具备的基本知识技能进行审查和考察,研究确定班组长人选。
4、基层管理部根据确定的班组长人选情况填写《班组长任免\\调整基本情况表》(附表一)报主管矿领导自行备案。
五、班组长管理
1、班组长任职期间,对于发生下列情况者,班组长一律免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经审查不具备班组长任职条件的或不能胜任班组长工作的; (2)班组长本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
(3)发生班组人员死亡和重伤事故以及重大质量事故的; (4)班组长发生违法和严重违纪案件或班组成员群体(2人及以上)或班组连续二年发生违法和严重违纪案件的;
(5)其它发生班组责任事件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2、对于日常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具备班组长任职条件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经基层管理部和主管矿领导审查合格后,可优先提拔为班组长。
3、相关职能部室及所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班组长履职情况。我区队建立班组长管理台账,管理班组长人员信息以及变动情况。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人员负责解释。
选聘班组长审批表
单位 队长 班组选举情况 区队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矿领导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班组长任免\\调整基本情况表
矿领导:
我区队根据工作需要,拟选任下列人员为班组长,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基层队 班组 姓性年文化工作岗拟任职名 别 龄 程度 时间 位 务 本人表现和获得荣誉情况 备注 同时免去以下人员班组长职务:
序号 基层队 班组 姓名 性年文化工作别 龄 程度 时间 岗位 原职务
部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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