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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课程政策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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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课程政策的构成要素

作者:胡洁

来源:《新课程研究·基础教育》2011年第04期

摘要:课程居于教育的核心地位,国家管理课程,实质是通过制定和实施课程政策来实现的。文章对课程政策的构成要素,包括课程政策的目标、主体、客体和载体进行剖析,对课程政策构成要素的研究有利于管理课程的规范化、有序化和效率化。 关键词:课程政策;构成要素;目标;主体;客体;载体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68(2011)10-0005-02

课程政策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关于课程目标及达成而选择的一系列相互的行动和准则,包括课程目标、标准、设置、管理、评价等,体现了国家在课程领域里的教育意志。分析课程政策的构成要素,理清课程政策的内部结构,是制订正确课程结构的前提。 一、课程政策的目标

课程政策的目标是课程政策中最重要的因素,它反映了政策的方向、目的和所要解决的课程问题,回答课程政策“为什么”而制定执行的问题。

制定课程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课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及完成一定时期的教育任务。课程政策作为政府对课程的干预措施或解决问题的手段,要使课程达到何种理想状态(即政策目标是什么),在确定课程政策时确定理想境界的指标或尺度,这些目标或尺度不可能具有相同的权重,必须排列出优先顺序,而顺序的排列取决于价值判断。这种理想状态的总和就是课程政策目标。

课程政策目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程政策目标是指国家宏观制定课程政策要实现的最终目的,具体表现在对于课程理论的发展目的,对于学生培养的促进目的,对于知识普及的推广目的,对于政府统治的维护目的,对于人民利益的满足目的,以及对于社会进步的推进目的,等等。狭义的课程政策目标则是对某一项具体的课程政策或者某个范围内课程实施所要实现的目的进行规划的理想蓝图设计。不管是广义的目标还是狭义的目标,它们都是课程政策制定之初就必须设定的政策要素,是课程政策的灵魂所在。

课程政策的目标是课程政策想要达到的“应然”状态,是对未来课程的一种期盼和追求,但是在具体的课程实践过程中,课程政策目标的最终实现可能与最初的蓝图有一定的出入,但这不影响政策目标提纲挈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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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政策的主体

所谓政策主体,是指在整个公共政策的运行周期中,在政策印发、实施与评估等阶段上对政策问题、政策过程、政策目标群体主动施加影响的组织和个人。课程政策的主体是指课程政策的制定者和政策的执行者,解决了谁来制定政策的问题。根据以上定义,可发现,我国义务教育课程政策的主体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社会个体。我国长期处于课程主体完全属于“国家”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中共中央、中央政府等政治实体以指令性文件自上而下地规定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课程政策的决策权、制定权和修订权高度集中,几乎完全由中央总揽,地方政府及学校没有任何发言权,中央与地方、学校的关系是一种绝对领导与服从的关系。

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规定:“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课程教材三级管理模式的运行,使课程权力部分下放到了学校这一层面。 2010年《中长期发展纲要》在网络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观点和看法,并展开分析、综合与研究,使得社区、教师、家长、学生等社会各界都可以共同参与到课程政策的制定当中,扩大了课程政策的主体,形成多元协商、反复循环与彼此互动,共同决策的机制,这是实现课程决策民主化的重要途径,也有利于打破权力过于集中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弊端,真正做到还政于民,还权于民,提升了课程政策的有效性和接受性。 三、课程政策的客体

与课程政策的主体相对应的,是课程政策的客体。课程政策和所有的公共政策一样,都有其实施的客体。课程政策的客体主要指纳入课程政策的课程问题和政策的目标群体以及课程资源与政策环境等。

由于课程政策是对社会中各种课程资源利益进行选择与整合。因此,它的客体主要指课程问题、课程政策影响的人或者群体,课程资源和课程政策运行的环境。

第一,课程政策规划的内容是课程,是一个比较专业的领域,因而具有专业性。即使对课程领域拥有权威分配的权力,也要遵循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行事,但不是所有的课程问题都属于课程政策的范畴。

第二,课程政策影响的目标群体是人。课程政策从来就不是只依据教育和课程规律做出理性决策的单纯结果,更是各社会阶层利益相关者在课程领域的权力、价值和利益上的分配之争,是对社会中课程政策带来的利益进行选择、调和及暂时妥协的结果。课程政策影响了目标群体的利益,目标群体参与课程政策的制定,完成利益整合过程,这将会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此时,课程政策的客体也就成为了课程政策的主体。一般来说,学生、教师、家长、课程专家等都属于课程政策的目标群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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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程资源和课程政策运行环境。课程资源包括了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权力资源,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包括课程知识、保证课程有效实施与开发的经费和物资、教学人员和机构等。我国当前的课程资源状况存在总体短缺、分布不均衡、利用率低等问题,因此需要在政府的统领下对课程资源做进一步的优化整合,提高有利于课程改革与实施的各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课程政策运行环境深深地影响着课程政策的执行和实现程度。在政策实施中,若环境与政策不协调,就很难使政策顺利落实。2002年《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评估报告》指出:“参与、支持课程改革的社会氛围开始形成”;“在教育系统内部,由于有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一些实验区的教育行政领导下课堂听课,带领教研员进行新课程的教学研究,使教育系统内部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坚实的支撑力量”;“在教育系统外,通过媒体和各类社会机构的努力,社会各界都已开始关注课程改革,这些宣传和努力,赢得了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新课程的理解、参与和支持。他们开始主动积极地为课程改革提供咨询意见和资源支持。一种参与、支持课程改革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四、课程政策的载体

目标明确、内容齐全的政策,还要有一个要素,即政策载体。政策载体亦即是政策的外部形式,是把政策目标和政策内容用语言文字表述出来的文体和文件,换句话说就是政策载体包括文体和文本两个方面。

所谓“政策文体”,就是政策制定者为了把自己的政策思想、目的要求公布出来,付诸实施所借助一定的语言文字使之条文化、固定化、形式化。文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文言,一是文类,其中,文言是指写作政策文本的文字语言。一般来说,它要求词章准确、严密、鲜明、生动;文类则是指政策文体的种类。198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归纳为9类15种,即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运用什么文类要根据政策内容的轻重和实际需要确定,一定要选用准确。如文类运用不当,就必然造成对政策的误解,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如把一项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政策用一个无足轻重的通知来发布,显然就会使政策的权威性大大降低。

“文本”是指政策以一定的书体形式物化出来的公文、函件,是一种可以装订、运送、张贴、存档的物质载体。过去一般主要指以纸为物质载体的文件,现在还包括录音磁带、录像磁带和电脑信息储存文件等。文本主要有文件和书两种最常见的形式。文件是各个国家所普遍采用的,它一般由国家的政权机关制定和发布。在我国,凡是比较重大的政策问题都要形成文件,文件已经成了我国发布政策的一个主要形式。文件除了由中央国家机关颁布外,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亦可发布各种文件,但是地方各级的文件都要以中央的文件为准。政策文本的另一种形式是书。书一般是较长期的、比较重大的政策条文,文件一般发布短期的,马上要贯彻执行的政策条文,如美国的白皮书、英国的蓝皮书等也是政策文本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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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政策是政策的下位概念,同样需要有具体的、实际的、制度化的东西来承载。“课程政策的体现范围很宽,包括从不明确的劝告和一般性指导到通过政府立法作为正式政策确定的官方指令,从具体规定每个学生要获得的能力科目表到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可自由选择的科目表。”通过对政策载体的分析,可以发现课程政策的基本思想及其变革主要通过政府颁布的关于课程改革的方针、法律、规定、规划、准则以及课程计划(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科书等这些具体的载体变化来体现。

以上,我们分析了课程政策的内部结构,理清了课程政策的四个要素。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这四个要素:“谁”(主体)想要“什么样”(目标)的课程,通过“什么形式”(载体)来解决“什么问题”(客体)来达到这个目的。这一句话概括了课程政策的一个完整的闭合过程。

参考文献:

[1]王玲.博弈视野下的课程政策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08.

[2]唐海英.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大学课程政策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9.

[3]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评估报告[J].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实验通讯,2002,(2). [4]江山野主编.简明国际教育百科全书·课程[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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