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防火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防火领导小组会议。
(2)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专职保卫干部全面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平面布置,不得随便改动。
(4)加强对全员入场的防火安全教育和日常遵纪守法教育(每月两次,每次2小时),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5)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每季活动一次,每半年搞一次灭火演练,并做好记录。 (6)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施工作业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防火安全技术交底,持现场保卫人员审查批准后领取的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7)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电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8)任何人不得在在施工程内住宿。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0)易燃作业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签定保卫工作协议书,同时将易燃作业方案报公司行保部备案。
(11)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施工使用的围档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严禁使用可燃材料作保温材料。使用电热器,要有有关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
(13)临时用电线路设置按有关用电规范要求,架设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14)结构施工照明线路应符合用电要求。
(15)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检查,除上级检查外,每周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16)执行用火申请审批制度。在施工程内严禁存放可燃料具和设置可燃仓库。对现场吸烟问题,现场易燃、易爆材料的使用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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