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从教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强化教师安全意识,杜绝教师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学校与各位教职工签可如下师德安全目标责任书。
1、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严禁教师随意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和推迟放学时间。不准利用节假日给学生补课。
2、教师上课时间不得接见来访家长及其他人员。不准接、打电话。
3、严禁在职教师强制或诱导学生购买教资料、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推介商品或提供盈利性服务。
4、严禁在职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中午无例外禁酒。
5、严禁在职教师在市教育、学校审定的准入目录和版本之外发行学生用书和学习材料。
6、自觉主动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责任追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局相关规定,凡经查实有违反师德规定造成不良响的,当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同时取消三年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等资格,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校长签名: 教师签名:
学校(章)
20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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