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版本,结合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协助项目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流程规定审核、修定。
审核流程:
→项目经理→财务经理→分管副总 合同草稿(由施工方提供)—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总经理— →修正→项目单位审核、盖章。(合同审核单见附件一) — 2.技术交底会
参加会议人员:项目单位、代建单位、设计、监理、施工总包。 会议内容: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全面交待施工现场的技术状
况、解释对工程的技术要求、技术标准。 ②项目单位明确施工要求,提出调整方案。 ③施工单位提出质疑,由相关单位回答。
会议主持:代建单位项目经理
会议记录:由代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委托监理记录。会后整理成
会议纪要,由与会各方签字、备案,并由代建单位项目经理督促设计单位及时调整方案、补充出图,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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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按调整后的方案报施工预算和施工组织技术方案。
备注:技术交底会可能会反复开几次,必须掌握的原则是:技术
交底不清,不许开工。
3.配套协调会
参加会议人员:项目方、代建方(包括项目经理、财务、招标办、
前期部)、监理方、总包方。
会议内容:①按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讨论设备采购计划、资金使
用计划、相关手续报批计划等。
②按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确定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原则,审核分包合同(包括安全合同)文本,商量分包工程招投标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项目方、代建方、总包方、分包方的关系。
③讨论施工临水、临电及临时设施问题。
④确定施工方进场时间及正式开工时间。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填写开工申请单,由监理方送项目方、代建方审核同意后,正式签署准许开工意见(分包工程开工,分包方填写开工申请单,由总包方送项目方、代建方、监理方审核同意后,正式签署准许开工意见)。(开工申请单见附件二)
⑤按招标文件和批准的概算,讨论确定甲定乙供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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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阶段的投资管理 1.施工预算的调整、审核
根据技术交底会上项目单位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并出具设计变更单,在经项目单位和代建管理单位确认后,将变更后的施工图交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据此重新编制施工预算。施工单位在重新编制施工预算时,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报价,调整后的施工预算一旦经项目单位和代建管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即作为控制工程造价的正式依据(施工预算调整审核表见附件三)
2.暂定价材料采购前的审核、确认
招标文件中凡有暂定价的材料,在采购前必须要求施工方提供样品和报价,在对质量、品牌、规格、颜色、价格审核、确认后,通知施工方采购,并由监理对样品进行封存。(暂定价材料采购确认单见附件四) 3.工程变更签证
估算造价在1万元以内的工程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初审,报公司预算工程师审核,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公司总经理备案后方可实施;估算造价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工程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初审,报公司预算工程师和分管副总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估算造价在3万元以上的工程变更,由项目负责人初审,报公司预算工程师和分管副总、总经理审核,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单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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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充合同的签订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项目单位要求,在原合同范围外增加工程内容,需签订补充协议时,首先应确定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工程款相加不得超过批准的概算,另一方面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汇报,征得同意或经批准后,方能签订补充合同,组织实施。补充合同的审核流程同合同,补充合同的报价原则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执行。 5.及时申请工程进度款
按合同和资金使用计划约定,每月20日前组织工程进度款的请款工作。
请款流程:
施工方填写工程进度表(工程量清单)→监理审核、确认→代建项目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核。
(进度款的请款审批表见附件六)
工程进度款在请款时一定要注意请款额度与工程进度、工程量的匹配程度,一旦发现工程进度或工程量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原资金使用计划及原合同规定的付款计划,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6.工程量签证
有些应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如拆除、开挖工程、垃圾清运等),代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与项目单位有关人员及工程监理,或受项目单位委托,与工程监理一起到施工现场,监管施工过程,掌握工程量,按实签证,并且应由项目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证。绝不允许代建单位项目经理在不到施工现场、不了解施工过程、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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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工程量的情况下随意签证。(工程量签证单见附件七)
三、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
1.正式开工前要充分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要督促设计单位全面的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施工现场的技术状况及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回答施工单位的质疑,并形成书面材料,交参建各方备案。 2.与监理单位共同对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认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证书、抽检试验、对新材料、制品的技术鉴定,必要时应到实地考察。(材料质量认定单见附件八)
3.主要的分项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基本情况填写施工条件准备表,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调查核实,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确认后,由监理单位通知开工。(施工条件准备表见附件九)
4.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求监理单位应对关键部位随时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应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要做好复查和记录。 5.所有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上分项工程评定表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及分项工程评定表见附件十)
6.督促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填隐检单报监理单位。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每道工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的,签发分项工程认可书。不合格的下达监理通知,给施工单位指明整改项目。
7.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填写相应的验收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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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表,并附上有关技术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审查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行正式验收手续。(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表见附件十一)
8.单位工程竣工,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检查,检查合格,由监理单位签发竣工移交证书,并按有关规定由质量监督部门核定后工程进入保修阶段。(单位工程竣工移交证书见附件十二)
9.项目竣工并交项目单位使用后,做好善后的服务工作,继续负责检查工程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施工、设备单位及时到现场保修。当项目使用正常后,应定期(一般情况下每半年一次)进行随访听取项目单位对项目使用情况的意见,并填写客户回访表,交公司备案。(客户回访表见附件十三)
四、施工阶段的进度管理
1.在施工开始前及各阶段施工开始前,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年、季、月度实施计划,提出修改意见;(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审批表见附件十四) 2.实施对施工进度的监督、检查职能,定期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进度偏差,或及时修改计划以保证计划期进度目标及总进度目标的实现;(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建议表见附件十五)
3.做好各有关单位间的协调工作,预防和排除对施工进度的干扰,保证顺利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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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调各有关方面按计划预先做好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工作,一旦发现有可能脱节,应立即填写联系单,督促有关方面及时采购和供货。(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联系单见附件十六)
5.按合同规定和政策法规公正处理进度拖延,正确区分和审批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调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有关争议。对可能出现或已经发生的较严重的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应及时报告公司、项目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工程延误及工程延期审核确认表见附件十七)
五、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1.严格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并协助项目单位认真与承包单位签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协议(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与总包单位签订)。
2.认真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审核表见附件十八)
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施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作用,认真执行安全法规及有关指示。在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代建单位项目经理及时予以制止,并有权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安全生产处罚建议书见附件十九) 4.参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和验收。(安全事故分析处理表见附件二十)
5.认真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制定好文明施工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将文明施工减少噪声、防止污染及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纳入施工组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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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督促各施工单位,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达到文明工地和文明生活区标准,严禁宿舍内电线乱拉乱拖。并进行经常性的或定期的检查。
文明工地现场按规定要求,必须从八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即:挂牌施工、隔离措施、通道要求、排水畅通、现场布置、文明施工、管线保护、生活卫生。督促各施工单位必须在上述几方面,达到相应的具体要求。(文明施工检查表见附件二十一)
6.现场要有消防措施、制度,并要有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要求合理;现场要有消防水源,并要满足消防要求。
六、施工阶段的工程专项汇报
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3万元以上的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增加工程内容、减少工程内容等),或发生其它重大事件,如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不文明施工、进度延误等,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报送《工程专项汇报》。(工程专项汇报表见附件二十二)
七、施工阶段的分包工程招投标和设备采购
根据分包工程招投标计划和设备采购计划及时或提前做好招投标工程及采购工作。
招投标及采购流程:
设计单位提供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发标→现场踏勘→答疑→编制投标书→开标→评标→发中标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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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书。
(招投标及采购审核表见附件二十三)
一般情况下,分包合同由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但必须经代建方审核、确认(审核流程同总包合同)。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总包管理费一定要按公司严格规定,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征得公司总经理批准。
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时,安全合同应一并签订。特殊情况下,并征得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包合同可直接由分包方与项目单位签订。
八、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应立即组织项目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首先应组织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完成整改后,通知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各项专业验收。(工程预验收表见附件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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