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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备 用 金 管 理 制 度

1. 备用金之设置

1.1 各岗位人员零用金及零用金之金额由公司常务副总与总经理决定。集团财务总监每季度重新按业务情形调整或维持各项备用金或零用金的额度;

1.4 备用金采取补充定额制,各备用金保管人须经常检查其金额与未补款单据须相等于其核发金额。

1.5 各职能人员获发备用金者,须按填妥《备用金签收单》,由常务副总审批后领取。

1.6 《备用金签收单》一式四份,分发如下:

a) 财务处作为支付凭证:

b) 常务副总处存档备查及作退款时记录;

c) 存入该员工之人事档案中;

d) 员工本人存根;

2.备用金分类

2.1临时备用金(temporary float)

各岗位人员因特殊情况需领用额外之临时备用金时,填妥《备用金签收单》注明该临时备用金的金额,用途及退还时间,由常务副总审批。

2.2常务副总处备用金

常务副总处备用金用于应付营业性备用金的变化情形及临时性需要。

3.备用金使用范围

备用金之使用范围只限《备用金签收单》上指定之用途,保管人不得移作他用。

4.备用金之保管与控制

4.1 保管人对其保管之备用金负全部责任,备用金只限于上述第3项规定范围内。

4.2 常务副总按照备用金发出情形制作备用金汇总表,经股东监事核实后交总经理核准并存档;

4.3 备用金若有变动,常务副总须按最新情形重新编制汇总表按以上4.2程序处理;

4.4 备用金发现长款,保管人员提交书面报告,解释长款原因,由常务副总核实款项支配情况并开具实际收据;

4.5 长款的缴付由常务副总跟进,如保管人未按规定缴付,常务副总于月底按有关资料从工资中扣缴;

4.6 备用金发现短款,须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6.备用现金之补充

6.1 备用现金采用补充定额制管理,保管人根据实际金额支付情况进行实时补充,以维持其定额现金;

6.2 保管人对其保管之金额负全部责任;

6.3 当备用现金降低至定额之25%以下时,保管人根据已报销单据制作汇总表,填具付款申请书,一并交股东监事复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6.4 审批后从公司帐户开出现金支票,以维持定额现金。

以上规定由公司全体股东签字后严格实施。

全体股东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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