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的思路
消防安全工作是校园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师市消防主管部门及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为了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现将学校消防巡查与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消防防火巡查工作
(一)、教室巡查:班主任负责
(二)、办公室巡查:年级组长负责
(三)、功能教室巡查:教导处、功能室老师负责
(四)、校园教学楼的楼道、门厅、楼梯间的安全、防火巡查工作由学校每日安全巡视老师负责落实,详见学校安全防火巡查记录本。
二、消防防火检查工作
每月最后一周落实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
小组负责人:
小组成员:
检查范围:
检查内容:月度检查表中所列项目以及灭火器与消防栓月度检查记录签字
三、防火巡查与检查相结合,形成隐患督导整改闭环,杜绝火灾发生。
1、防火检查小组负责日常安全巡视工作的督导。对日常巡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巡查工作不到位的,要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
2、各教学楼负责室内(教室、功能教室、办公室)巡查工作的部门责任人、老师在巡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必须向该楼检查小组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书面综合汇总上报总务处落实整改,校长审核督导。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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