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 索引号: DB 项目:对被审计单位违反法规行为的考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 虑 复核: 编制: 日期: 日期: 一、审计目标
考虑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法规行为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审计程序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实施下列程序,总体了解适用于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被审计单位如何遵守这些法律法规: (1)利用了解被审计单位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时所获知的信息; (2)向管理层询问被审计单位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而采用的政策和程序; (3)向管理层询问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法律法规; (4)与管理层讨论在识别、评价和处理诉讼、索赔与税务纠纷时采用的政策和程序; (5)与审计组成部分的其他注册会计师讨论适用于该组成部分的法律法规。 在获得总体了解时,特别关注某些法律法规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经营风险,即违反法律法规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停业或对其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注册会计师报告被审计单位对某些法定条款的遵守情况,应制定计划,以测试被审计单位对这些条款的遵守情况。 略 索引号 略 执行人 3.在获得总体了解后,实施下列进一步审计程序,以有助于识别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考虑的违反法规行为: (1)向管理层询问被审计单位是否遵守了适用于被审计单位及其行业的法律法规; (2)检查被审计单位与许可证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的往来函件。 4.向管理层获取书面声明,以表明被审计单位已告知知悉的、影响财务报表的所有违反或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5.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关注可能表明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下列信息: (1)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或处罚; (2)提供异常贷款或支付不明费用; (3)与关联方存在异常交易; (4)支付异常的销售佣金或代理费用; (5)购销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 (6)异常的现金收支; (7)与在税收优惠地注册的公司存在异常交易; (8)向商品或劳务提供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支付商品或劳务款项; (9)收付款缺少适当的交易控制记录; (10)现有的会计信息系统不能提供适当审计轨迹或充分证据; (11)交易未经授权或记录不当; (12)媒介评论。 6.如果发现可能存在违反法规行为,应了解该行为的性质及发生的环境,并获取其他适当信息,考虑下列事项,评价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1)因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封存财产、强制停业及诉讼略 略 略 略 等导致的潜在财务后果; (2)潜在财务后果是否需要披露; (3)潜在财务后果是否严重,以至于影响到财务报表的公允反映。 7.如果认为可能存在违反法规行为,应记录所发现的情况,并与管理层讨论: (1)如果管理层不能提供令人满意的信息证明其确实遵守了法律法规,应向被审计单位律师咨询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如果认为(1)中向被审计单位律师咨询是不适当的,或不满意其提供的咨询意见时,应当考虑向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律师咨询,以确定: 1)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法规行为; 2)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3)应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8.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法规行为,尽快地与治理层沟通,或获取治理层已获知违反法规行为的审计证据: (1)如果认为违反法规行为是故意和重大的,应就发现的情况立即与治理层沟通; (2)如果怀疑违反法规行为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被审计单位内部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等更高层次的机构报告。如果不存在更高层次的机构,或认为报告不起作用,或难以确定向谁报告,应考虑征询法律意见。 9.出具审计报告时的考虑: (1)如果怀疑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而又无法获取充分信息,应当考虑缺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2)如果认为违反法规行为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且未略 略 略 能在财务报表中得到恰当反映,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如果因被审计单位阻挠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是否发生或可能发生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违反法规行为,应根据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如果因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其他条件限制而无法确定违反法规行为是否发生,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10.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严重违反法规行为,应当考虑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其向监管机构报告;必要时,征询法律意见。 11.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法规行为,且没有采取项目组认为必要的补救措施,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解除业务约定后,如果接到后任注册会计师的询问,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向其说明是否存在不应承接该业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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