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及时应对、处臵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实施
(一)机关值班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编制机关人员轮流值班表,由镇目督办定期督查,由镇纪委不定期抽查。
(二)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三)机关车辆由办公室实行统一调度,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机关公务用车和值班期间用车。
二、时间安排
(一)值班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下午6:00至次日上午9:00;休息日值班上午9:00至次日上午9:00;七天以上大假另行安排;小长假按序轮流。
(二)党政领导实行带班制度,工作日带班下午6:00至晚上9:00;节假日带班上午9:00至下午5:00;重大防汛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带班。
三、值班地点
值班时间内,值班干部必须坚守值班室,带班领导必须坚守机关办公室,否则视为脱岗。
四、工作职责
(一)处理公务来电;
(二)接待来访群众;
(三)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四)向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五)定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
(六)做好机关安全防护和值班记录、值班室清洁卫生。
五、纪律要求
(一)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脱岗、溜岗,严格实行当面交接班签字确认制度,未交班之前,不得私自离开。
(二)值班人员在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接报可能引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经领导同意后,迅速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三)认真做好来电、来访工作,文明接待,耐心细致,详细记录,规范处理。对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一时无法给予答复的或重要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
(四)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不得聚众打牌赌博、酗酒误事,不得将无关闲杂人员带入值班室。
(五)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调整的,党政领导必须提前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在党政领导中找好替班;值班干部必须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在机关干部中找好替班。值班人员调整变动情况提前报镇党政办备案。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事务,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给接班的同志交接清楚。
(七)认真做好值班室清洁卫生及防火、防盗,关闭电源、电器开关,整理好相关交接资料。
(八)对值班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每发现1次,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各罚款100元。
1、无人值班或脱岗1小时以上;
2、不填写值班记录;
3、不当面履行交接班签字确认手续;
4、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漏、迟、瞒报的;
5、对当班的各项工作事务不办理或不及时办理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
6、不及时、认真受理群众来访造成恶劣影响及引发严重后果的;
7、如当日值班工作被市、区各级检查、暗访受通报的,加倍处罚,并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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