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3月3日是第17次全国“爱耳日”。根据省残工委下发《关于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黔残工委办〔20xx〕1号)精神,望各区(县、自治县)残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对开展第17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安排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二、 时间安排
20xx年3月3日,可延长一至两天。
三、宣传重点
大力宣传儿童听力健康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儿童听力障碍预防、发现及治疗科学知识;大力宣传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理念,推进融合教育相关工作;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障碍儿童康复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残联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制定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认真做好组织落实,确保此项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形式。要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广泛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及爱耳护耳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面向重点人群,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等形式向听障儿童家长、年轻父母普及听力残疾预防及康复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听力健康宣传工作。
(三)整合推进实际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儿童听力健康咨询、听力检测等便民服务有效结合,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为广大群众和听障人群提供康复服务;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公益组织及个人参与贫困听障儿童的康复救助;加大儿童听力保健工作力度,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听障儿童接受普幼(小)教育、儿童环境噪声治理等相关工作,为儿童听力健康和康复训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区(县、自治县)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请务必于20xx年3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简报等资料书面上报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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