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被委托人:
现委托人朱宜卫委托前往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处理20xx年3月10日10时30分与胡发生在黄山路254号附近的交通事故。
委托时限:从即日起至事故处理完毕止;
委托权限:全权委托。
介绍人:第一范文网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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