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__X有限公司
鉴于:贵公司于年月(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目标承包协议书》;我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为 (项目负责人)提供连带担保;并遵守如下担保承诺:
一、担保范围及期限
1衍生的全部合同(含建设工程合同、劳务合同、购销合同、租赁合同等)的全过程,均由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同责任、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利息、侵权责任、债权债务、行政处罚、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由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及衍生合同履行期满后二年内。
二、特别约定:
1、无需取得我公司同意,均系我公司担保范围;
2、我公司对收取及支付的安全,负有直接赔偿责任;
3、贵公司可根据情况,追究者由我公司直接进行赔偿;
4、因本担保书及担保内容产生的诉讼,均由贵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人: 公司(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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