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直各单位:
6月21日-22日,受省扶贫工作督导组委托,市脱贫攻坚第一督导组对我区扶贫工作进行了历时两天的督查。在督查过程中,督导组听取了全区扶贫工作汇报,重点抽查了张茅乡、菜园乡工作情况,对清泉沟村、后崖村、田家庄村30余户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调查贫困户识别和干部驻村帮扶情况。经过督查,督导组对我区的扶贫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表示我区扶贫工作富有成效,与上次督查情况相比,各乡(镇)工作面貌变化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从区主要领导到乡(镇)书记、乡长以及行政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思想重视,工作安排扎实可行。尤其是张茅乡、菜园乡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工作,全程参与陪同督查,分管领导思路明晰,亲力亲为。二是宣传氛围浓厚。各单位制作了大量巨幅宣传板面,扶贫固定标语随处可见,扶贫政策、贫困户的界定及识贫程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认知度高。三是阵地建设健全。乡(镇)、村脱贫攻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队员齐备,乡(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贫困村脱贫攻坚办公室以及贫困户都能够按照“683”要求,全面落实场所、人员、制度、档案以及办公设施。四是定点帮扶责任夯实。进一步完善落实定点帮扶工作要求,在定点扶贫村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实现贫困村由单位帮扶全覆盖,贫困户由干部帮扶全覆盖。帮扶单位负责人工作认真负责,对所包贫困村、贫困户情况十分了解,制定的帮扶措施切实可行。尤其是市国税局帮扶菜园乡田家庄村,工作认真,作风扎实,受到群众高度赞誉。五是扶贫政策贯通,档案资料详实。区、乡(镇)、村以文件方式传达落实上级扶贫政策不打折扣,迅速到位,做到了上下贯通,扶贫工作档案资料收集及时准确,内容详实。
督导组在肯定我区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不足:一是个别区直单位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排的驻村工作队尚未驻村开展工作,个别区直单位干部对自己帮扶工作不清楚。在督查张茅乡时,督导组随机抽取了两张省级贫困村麻塘湾村区直单位人员联系贫困户表格,依表格内容,督导组分别致电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区环保局自然生态股副股长戚浩宇和党政办副主任张焕梅询问包户情况,戚浩宇表示因单位工作忙,今年未入村开展帮扶工作。也不知道自己所帮扶的贫困户是谁。而张焕梅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二是个别乡(镇)、村原始档案资料收集不完善,“六签字”表格有代签现象。
针对以上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为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贫困户帮扶责任,经陕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戚浩宇和张焕梅提出通报批评。望各单位引以为戒,务必对帮扶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到定点扶贫中来,在定点扶贫村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要深入了解贫困户的致贫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
各乡(镇)、区直各帮扶单位要结合这次省、市督导提出的共性问题及时整改。1、群众不知道现行贫困户的收入标准是年收入不超过2850元。2、界定贫困户没有计算收入和支出账,凭印象或估计界定。3、个人申请不是贫困户自己写而是工作人员一笔到底,贫困户只有签字没有按手印。4、包扶人员没有入户,致贫原因、帮扶措施不具体。5、部分非贫困户对已确定的贫困户有异议。6、“683”工作不到位。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尽快整改,确保在25号前对精准识贫、档案完善、宣传及阵地建设、搬迁任务、结对帮扶以及省委省政府下发的“五个实施意见”、“五个管理办法”的贯彻学习等工作落实到位。25号以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区委督查室将对以上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排名,排名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同时计入年底考核成绩。
陕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年6月22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