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号: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专业: 文化程度: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生日:(农历、公历)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技术 岗位工作,并聘任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日至年月 日止,期限为年。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个月。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保持公司产品安装设备正常运行及设备保养工作
3、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作业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劳动报酬
1、合同期内,乙方年薪为元/年,其中基础工资为元/月(上述薪酬包含国家规定缴纳的一切税、费、金),绩效工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实施发放。
2、业绩考核,正常生产后,公司将围绕“忠诚度、态度、能力、绩效”四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绩效包含“技术创新、质量控制、生产安全”,根据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发放绩效工资。
3、若遇公司实行新的工资方案,以公司文件为准。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月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入缴费本人个人账户。经双方协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
⑵、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⑶、乙方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⑷、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⑶、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⑷、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5、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5、6项规定解除合同:
⑴、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⑵、患病或负伤,在法定医疗期内。
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试用期内。
⑵、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⑶、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⑷、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可能给单位代理技术项目终止、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泄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0、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1、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2、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3、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职工离职通知书》;乙方归还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付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十、其它约定
1、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委托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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