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现甲方有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一处,自愿承包给乙方完成全部的施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遵义市民健身中心
(二)工程范围:土石方开挖清运及场地平整(包括回填种植土及最后的清场);共计有1300平方米,平均开挖深度30CM,平均回填深度40CM.
(三)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协议总价价为总价包干原则、如在施工过程中有需要增加或减少的,经甲乙双方议定可在总价上增减,结账要用油票)
(四)工程质量:
乙方施工时需按照甲方认可的方案或者标高进行场地推土平整,经甲方验收合格认可为准。
(五)付款方式
待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给予支付。
(六)双方责任
(1)在施工中甲方应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
(2)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
(3)若在施工途中出现与甲方相关的问题,甲方应尽快解决办理。
(4)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应保证进度,保证质量的完成工程项目,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的返工,二次施工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
(5)此工程包干价甲乙双方已定,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加价或提价。
(6)在以后的施工中,乙方无论是盈利或亏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在施工中,若发生工程事故(如死、伤、残)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8)若在施工途中出现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经济赔偿或停工补偿。
1、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2、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
3、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如有款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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