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业务需要,新添置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及打印办公设备,经与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愿达成以下采购合作条款:
一、 采购概况
1、 采购名称: 电脑及办公设备采购
2、 送货地点: 甲方指定
3、 送货方式:由乙方承担此次采购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乙方必须将设备如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 采购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笔记本电脑、台式机电脑及打印办公设备。
三、采购明细
现将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交易金额如下:报价已含税总价大写:人民币陆萬陆仟陆佰元整(¥66,600.00元)
四、 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为甲方送达此次采购的所有设备。
五、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行货,其中笔记本电脑均带有原装包鼠。
七、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全国联保一年。保修期过后经双方协商可签订有偿续保服务。
八、 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共计应支付人民币:人民币:陆萬陆仟陆佰元整(¥ 66,600元整),付款方式为:转帐支付。供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全部总金额的货款(即RMB¥66,600元整)。在甲方支付全部金额起,乙方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等额的正规发票。
九、双方责任
1. 甲方:甲方须遵照合同按期付款给乙方。甲方如需临时变更本采购的相关内容或部分细节,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2. 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采购报价。乙方有责任遵照合同按期按量交货给甲方,并保证设备原装正品。乙方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一切甲方资料均不得外传。
十、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 1 天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千份之五 作为滞纳金,以此类推;若甲方因单方面原因延期向甲方支付款项 10 天以上,乙 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依据法律程序向甲方追讨欠款及上述标准的滞纳金;
2. 乙方须在双方约定之时间内完成甲方委托的此次采购,如遇不可避免的时间耽误,乙方须提前1天向甲方说明。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 合同签约地: 广州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规定执行的,甲乙双方可向本合同原签订地广东省广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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