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行齐抓共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抓好计划生育管理,落实计生政策
我局共有已婚育龄妇女19人,根据属地管理的计划生育政策,按照XX市开发区计生委的要求,每年的3月和9月统一组织进行健康检查。按照省政府23号文件精神,分别于每年5月份、9月份发放上半年、下半年每月2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并每年组织育龄妇女进行一次体检。
二、认真履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齐抓共管职责
(一)在婚姻登记工作中,一是严格依法办理,对不够年龄的婚姻当事人坚决不予办理,并向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提倡婚前体检等计生政策。二是向结婚当事人颁发结婚证件的`同时免费发放计生避孕药具。三是实行信息互通制度,每月28日将本月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给县计生委。
(二)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求收养人必须持有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通知书》,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必须提交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否则一律不予办理。
(三)在确定低保对象核定家庭收入时,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扶助费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积极推进敬老院建设,为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解除后顾之忧,打破多样子女防老的观念。我县目前已建成乡镇敬老院8所,床位820张。在五保户供养方面,我县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500元,在XX市所辖县区中标准最高,在全省名列前茅。在今年倒房重建工作中,优先照顾独生子女户、双女户。
(五)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四室三站”是我县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中的基本要求,“计生服务站”作为其中重要一站,发挥着计生指导、服务、保健等重要作用。
(六)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把是否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作为选举候选人的条件之一,提倡村民推选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为村干部。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村干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出台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措施
为了更好地把计划生育工作融入到民政工作当中,我局先后出台了《XX县民政局关于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民政工作服务、配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通知》、《关于在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为了更好地推动以上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孔庆国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齐抓共管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业务股室、各乡镇民政所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并签订目标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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