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要求,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了考察,认为能够满足该工程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2、工程地址: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施工图为准)
4、结构及层数: 砖混六层
5、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 工程图纸全部内容
7、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8、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
车库及住宅部分实行平方米包干为910元/平方米。
2、面积计算依据:
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
三、材料采购供应
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如甲方供料价格应按照同期市场价格,经双方认可。甲方指定使用的砂石、门窗等材料用拨付给乙方的房产进行置换。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按施工进度足额拨付。由乙方将已完成工程量上报甲方,按50%现金加50%房产进行拨付(砂石及门窗等甲方供应的材料视同拨付房产)。房产在施工前按2950元/平方米以立体砍块的形式留足,经双方确认后,根据施工进度情况陆续进行拨付。 工程名称:富拉尔基区小区 号楼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如需处理费用不含在总价内,经双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3、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规模、标准)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按工程总造价的2%预留,满一年后返还。
七、其他有关要求和说明: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肇事方负责。
八、本协议共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二份。
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代理人:(签字、章) 代理人:(签字、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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