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新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责任书。
1、成立专门机构,配齐兼职主管安全副校长,有专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区、办事处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强化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的有效机制。
2、学校建立安全防范体系,校园内安全稳定,不发生爆炸、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人员伤亡、流行性传染疾病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预警措施有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4、学校要配足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实行重点部位重点看护,确保校园内不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和财物被盗事故。
5、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做到有计划、有课时安排、有教材、效果好,师生无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6、消防安全设施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配齐配足消防设施设备,排除火灾隐患。
7、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锅炉,正确操作并定期对锅炉进行自检或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年检。
8、上下楼梯及路队接送有校领导及教师值班护岗,确保不发生踩踏、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
9、学校教室、寝室、厨房、厕所以及其他的教学用房安全可靠,各处楼梯道、门窗、扶手、防护栏牢固,体育设施、实验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10、学校食堂、小卖部等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办证率、从业人员体检率、健康证持有率均达到100%,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培训上岗率达98%,自觉接受食品卫生质量、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餐饮用具消毒的监测与评价,所售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1、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工作任务和食品卫生监督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锁票验收制度,禁止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2、定期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公布食品卫生检查与监督情况,积极开展“艾滋病、肺结核、血吸虫、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并将疾病防控内容列入课程计划。
13、扎实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不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14、特别是幼儿园“娃娃车”,坚决不能出现超载,超速行驶,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司乘人员证照合格。
1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方各执一份。
学校名称:
学校负责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周陵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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