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进场时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 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 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及租金结算方式:
1、 自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为 8 小时。
2、 双方协商每天搅拌机使用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3、 本搅拌机甲乙双方确认估价 壹万捌仟元 整,由于甲方资金不足,现缴来机械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4、 如造成机械丢失或损坏,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赔付机械全额估价和已使用期间租金
五、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 双方商定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由甲方全部负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5天通知乙方来检查设备。
2、 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设备进场前乙方保证设备满油,退场时甲方保证设备满油。
3、 甲方须保证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清洗工作,交回时设备必须内膛无渣,否则扣500元或清洗干净。设备损坏必须修复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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