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安常办字[]号<关于印发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方案的通知>部署,我社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作出部署,要求各单位对照文件的精神做好对县供销社从x年以来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我社执行《社会保险法》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及建议汇报如下:
一、县供销社参加两基三险等工作的情况
《社会保险法》自实施以来,我社就认真组织了各单位和干部职工对《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和宣传,并贯彻执行,依法为职工缴纳两基三险,保障了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目前,我社参保的单位只有x个,一个是县社机关,参加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有xx人,另一个是土产公司(经营烟爆人员)参加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人员有xx人。自x年以来,参保的单位和个人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社保金和医保金及三险。目前,我社参保的单位和企业没有发生欠费的行为,到了年龄退休的职工都能按时领取退休金和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供销社系统由于改制较早,时间从xx年开始,改制不彻底,造成遗留问题多,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相当突出。
(一)关于养老保险金欠费的问题。目前,我社欠交社会养老金问题主要是企业改制前的,从xx年x月到x年x月止,在县社保局的账户上反映我社欠缴社会养老金金额已达x万元(含利息,滞纳金)。照此下去,这个数字恐怕越滚越大;不仅如此,现在有的职工为了维权,向人民法院上诉,要求县社给其缴纳社保金,目前法院已受理。所以,对供销社来说是很不利的。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从xx年x月开始,职工都是陆陆续续自己到社保局续接社保关系,自己缴费至退休月。而原来缴纳社保金都是企业缴纳,企业改制后都没有了,欠费还存在,导致累计欠下巨额社保金。
(二)关于参加医疗保险统筹的问题。目前,我社改制前有职工x余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职工只有x人(含在职),而未参加医保的人员有千余人,尤其象现在已退休的x余人因政策等诸多因素而无法享受职工医保,导致职工上访多,我社也只能作些解释和安抚工作。
(三)、关于续接社保关系缴费标准高的问题。由于补缴社保金的基数高,跟过去的不一样,职工下岗时间久,就业困难,经济来源不固定,而现在去续接社保缴费标准又高,一般象今年去补缴的要x—x万元(含利息,滞纳金),职工一时拿不出钱来,只能等待。所以到现在原来参保的职工还有多人没有去社保部门续接养老关系,而到退休时又来找供销社要求予以解决,这样的事是避免不了的。
三、建议
鉴于供销系统的情况复杂,经济负担债务重的现状,我社建议:
一是请县政府召集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等部门将我社目前已退休的职工还没有纳入职工医保的人员予以纳入,以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是请县社保局是否能采取办法来停止继续产生欠费的问题,并请社保局部门在对于我社职工补缴社保金上能予以照顾,免交利息和滞纳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