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xx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一)放假。
教务部门要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师生生活服务以及值班值守等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紧急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各部门节日值班表请于3月28日前通过办公系统[在线消息]发至校办公室张巨芹处。
从4月1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下午2:30上课上班,18:00下班;校车下午发车时间调整为18:20。其他作息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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