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 》音乐作品词(曲)的著作权,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保证合法拥有词(曲)的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存在任何瑕疵,包括未许可他人使用或抵押。如果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自本合同签订 日内付款。
第三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乙方交付的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甲方放弃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五条:自本合同成立后,乙方拥有的著作权,并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六条:违约条款:
1、 甲方逾期交付的书面资料,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
2、乙方如延期付款,按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
第七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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