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本着相互信任、平等、尊重、互利原则达成协议,甲方愿意将厨房承包给乙方管理(其中不包括杀、洗、凉菜工种)。
一、承包期限暂定一年,于日起,日止,厨房承包给乙方管理,人员暂定4人,基本月工资定为一万八仟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日,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二、甲方提供乙方工作所需设备和良好工作环境。
三、甲方如对乙方人员技术能力不满,有权利需求乙方更换人员,乙方更换人员需向甲方说明情况。
四、乙方须遵守和执行饭店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领导。
五、乙方在保证餐厅正常运作情况下,可自行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
六、甲方有义务提供负责乙方工作餐、住宿,正常工作休息时间。
七、乙方员工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受伤等事故,视为工伤,由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规处理。
八、甲方双方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结清工资。
九、欠发工资15日以上,双方未按协商方法提前终止协议,公伤事故未按协议处理,双方刻意刁难对方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半个月工资。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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