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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2021-01-0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第一章总则

  第一、协会名称:乒乓球协会

  第二、协会性质:社会体育娱乐类

  第三、协会宗旨:传承国球文化,丰富xx人生活。

  第二章细则

  第四、入会程序

  (一)xx县或长期居住、工作在中国公民。

  (二)正直无私,积极向上,对自己认真负责。

  (三)由协会不定时,不定点点招收新会员,公民自愿加入协会。

  (四)入会者需要填写乒乓球协会人事档案表一份。

  (五)每位新会员需上交300元的入会费,作为以后的场地、训练、活动等经费。

  第五、会员退会

  (一)协会秉承“入会自由,退会自由”的原则,在协会第一次例会召开后的15日内,会员均可申请退会。申请批准后,由协会回收会费发票,退还会员所交的会费。

  (二)在协会第一次例会召开的15日以后要求退会者,不予退还所交会费。

  (三)凡参加例会的次数不足总次数的一半时(不足一次仍以一次计算),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四)凡违反协会规定,严重损害乒乓球协会形象,或与协会宗旨相违背者,将予以除名,不退还所交会费。

  第六、会员证的发放

  (一)会员证由社团部统一办理,本协会统一发放。

  (二)参加相关活动,会议时,要求佩戴会员证时,必须佩带会员证。

  (三)会员证不能与其他证件混淆使用。

  第七、会员的权力

  (一)会员对本协会有关工作者有讨论,建议,批评的权力。

  (二)会员有享受协会每周提供的免费使用活动场地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的权力。

  (四)会员可以参加协会,县体委举办的各项推优评比工作。

  (五)会员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入会后第一次例会召开后的15日内)

  第八、会员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严格执行本协会做出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协会组织管理。

  (三)保护本协会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把自己的竞技水平,学习经验,进取思想提供给本协会。

  (五)履行本协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机构设置

  协会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长一名。下设裁判组,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一)会长职责:领导本协会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计划,主持如开乒协会员会议,管理,协调,督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本协会大型活动的开展与其他重要事务的处理。

  (二)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做好上述工作,副会长实行分工负责制,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会长不在时,由副会长主持工作。

  (三)理事长职责:执行协会制定的工作计划,组织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及时收集会员对协会的建议以及对开展活动的要求。掌管文书,向院团委提交各项事宜书面申请和协助会长处理工作事物,以用档案管理。管理财务。

  (四)各部门职责:

  1裁判组:组织会员练习裁判的技术。在协会组织相关乒乓球活动时,由裁判组负责比赛的裁判工作。

  2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以及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宣传。

  3组织部:负责策划和组织协会内外的符合本协会宗旨的各项活动。如:协会内部乒乓球技术交流赛或与外校的友谊赛。

  4外联部:行使对外职能,负责对外联系各项活动,以及联系活动的赞助。

  第十、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入会时,每人收取300元的入会费。

  2.社会赞助费。

  3.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经费。

  4.其他合法经费。

  (二)经费的使用

  1.协会经费由理事长统一管理,记账明确,并定期接受会长的检查。

  2.开展各种活动需要经费时,必须先经过预算,并报会长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每次支出经费必须出示买卖收据,核对准确后方可报销。

  3.协会经费属本协会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挪用协会经费。协会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以节约为本,坚决反对浪费。

  第十一、活动原则

  (一)培养体育意识,提高竞技,享受健康和快乐。

  (二)坚持公平实效的原则。

  (三)活动中应积极改变活动形式,以培养同学的团结合作意识。

  第十二、对积极参加协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协会予以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违反章程者,可给以批评,劝退,除名等处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章程的修改与补充需经乒协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通过并报社团部审核通过。

  第十四、协会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协会章程。

  第十五、换届时,所有档案,资料移交下一届。

  第十六、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乒乓球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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