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卫科是学校的窗口,门卫工作折射出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一、进出要求
1、初中师生西门进出。音乐、传媒对外培训走西北门。高中进出北门。食堂工作人员进出走东门,进出食品等走东门。
2、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家长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进入校园。星期日下午家长可以进入校园探视小孩。平时学生家长送的衣物等,学生到门口领取;家长要取回小孩衣物等,首先学生和学生家长要做好联系工作,学生送至校门口。
3、住校生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在校园内学习和生活,有特殊情况,(如:生病等)需班主任请假条,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发制,加盖班主任个人章印。星期日下午可以出去采购生活日用品,六点之前回校。
4、所有家长没有特殊情况在校门口联系领导和老师,需要和领导、老师见面的,请老师和领导在门口接待室交流。
二、综合要求
1、学校利用班会、广播讲话、会议等形式宣传学校门卫进出、登记、接待等纪律。
2、校长带头在门卫接待家长(急事除外)。
3、老师不在校内骑车。
4、提高食堂、小店、理发店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减轻门卫工作压力。
三、门卫工作纪律
门卫应当全面对学校、在校师生和职工的生命、身体和财产安全进行保护。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考核重点内容:
1、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的,一次扣10元。
2、上课时间后勤零工从北大门进出的,一次扣10元。
3、车辆随意进入的,一次扣10元。
4、各种商贩、无业人员进入校园一次扣50元。
5、校门内外不卫生的,一次扣10元。
6、按时上班,不早退,忠于职守。上班要穿制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的,不穿制服的一次扣50元。
7、工作不积极主动,推诿责任的一次扣20元。
8、积极做好校内师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如因管理失职造成车辆丢失的要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未上锁概不负责)
9、如有违反规定或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射阳二中门卫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考核办法
保卫科科长正常检查,校长特急检查,老师、学生家长、学生反映的情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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