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租赁的,位于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月 日起至 年 月 由乙方在每月的日前缴付当月租金。
三、乙方已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缴清租赁该物业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本押金不得于租赁期满前抵付租金。
四、甲方已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件。甲乙双方已分别审查并确认对方文件的真实合法性。
五、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 在付清水、电、煤气费、管理费等应付费用后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保证屋内附属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及使用。
2. 负责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屋及设备维修,因甲方延误维修而使乙方的人身、房屋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
3. 甲方在租赁期内如转让该物业之所有权,应提前条件下优先购买此物业权,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契约至租赁期满。
4. 租赁期届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满之日前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5. 甲方因该物业发生任何经济及产权纠纷, 元正(¥个月。租金按月结算,元正(¥ 元身份证明等文件。
承担房屋设备正常的维修费用。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负责赔偿。因6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同等不得拒绝接受新业主之继续执行本合约之出租30均与乙方无关,元),租赁期自 年 以形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乙方已提供身份证明文如甲方应及时进行房的房屋分租给乙方使用。房屋日止,共计 )作为房屋租金押金乙方不购买的,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继续出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契约至合约期满为止。如因此而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契约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 依约按期交纳房屋租金。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或转租、转让、分租或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乙方保证不改变房屋用途。
3. 如需与他人合作使用房屋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联营、经营均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4. 因使用需要进行房屋内部装修,须经甲方同意。
5. 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房屋。因此延误房屋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原配置的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7. 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易燃等违禁物品,或在该物业内进行非法行为。
8. 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原配置的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房屋,乙方应当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9. 租赁期内,该物业的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电视天线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
10. 乙方于租约期满、解除合约或终止合约时,应即时迁出及交还该物业给甲方,如有任何遗留物品,甲方有权作出处置。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契约,违约方应以等额于押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予以赔偿。如仍不足弥补因此而造成之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仍应作出赔偿,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2、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二收取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视为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 (业主同意继续租赁的除外)。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金额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视为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除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外还须支付等额于押金数额之违约金。
3、 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第六条第9小点规定之应付费用的,应按欠费总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租赁期满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人为损坏的,则在乙方押金(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 租赁期期间,合同一方均有权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契约,但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须退还押金,并支付等额于押金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赔偿。
6、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承租契约或已解除契约后,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还有权按月租金额百分之二十收取违约金。 7、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8、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届满,乙方不得破坏物业原有装修,应以原状交还房屋给甲方。一切嵌装在墙体内的装修(包括乙方已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的装修部分),乙方一律不得拆烂、损毁及拆走,同时甲方不予补偿。除此之外,一切乙方搬入的可移动的财产均可搬走。
九、本契约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已知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相关事宜。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立约日期:
乙方: 签章:
立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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