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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表彰会议讲话

2022-06-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今天,很高兴参加这次表彰大会。特别令我们感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于厚森同志亲临我们此次表彰大会,宣读了表彰决定,并向合肥中院授予了“全国优秀法院”的奖牌。这不仅是合肥中院的荣誉,也是对全市政法干警和合肥市的鼓舞和鞭策。周溯院长也亲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此,我代表市四大班子,向合肥中院的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法院多年来对我市政法工作特别是法院工作给予的关心和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创造了合肥建设与发展史上的新辉煌。五年来,合肥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9倍,占全省比重由16.3%上升到22%;城市建成区面积由224平方公里扩大到320平方公里,城市化率由55.8%提高到65%。在全国省会城市中,GDP总量由第18位升至第15位,人均GDP由第19位升至第11位,地方财政收入由第18位升至第10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第17位升至第13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第18位升至第13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第22位升至第17位。“”时期,合肥的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平均增速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合肥GDP总量已经从第75位上升到38位。这些都表明,合肥“”的发展,是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尤其是地方财政收入是一个地方宏观经济效益的真实反映。去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59.6亿,比排在我们前面的济南(266亿)只少了6个多亿。所以,我们的发展是真发展。正因为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民生工程“不差钱”、大建设“不差钱”。可以说,这五年,是合肥跨越赶超、加速崛起的五年,也是合肥工业经济大发展、县域经济大突破、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一个时期,为实现“”乃至今后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效益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合肥的发展进步,是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合肥现阶段基本市情,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的结果。其中,也凝聚着法院系统全体同志的智慧和力量。这几年,全市各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为合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加快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次合肥中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就是对近年来我市法院工作业绩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合肥中院不仅本职工作出色,又好又快办案,公正高效司法,审判、调解、执行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而且改革创新力度大,在能动司法、审判管理、司法公开、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院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最突出的是,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坚持政治建院、人才兴院,全面提升法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在此,我代表市委向你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希望大家进一步发扬成绩、鼓舞士气,更好地立足本职、创新工作,为合肥建设与发展再立新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合肥跨越赶超、加速崛起的黄金机遇期。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建设,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的方向阔步前进。今年是全面实施“”规划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在安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进程中,继续走在前面,作出榜样,率先发展,又要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率先突破。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也是大有作为的。关于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刚才省高院周溯院长提出了明确要求,许建同志作了部署,在此基础上,我再简要强调几点意见。

  一是在服务发展上要有新境界。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是当前我市一切工作的中心。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尽管这几年我们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和先发地区相比,底子薄、基础弱,发展不足、发展不快、发展不优、发展不强,仍是我市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市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发展上努力实现有更大的作为。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处理好独立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注重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执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使司法工作既对法律负责、对上级负责,更要对合肥发展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要进一步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体现在工作中,争当善于运用法治精神促进合肥建设与发展的“高手”,不做僵化套用法律条文甚至有意设槛阻碍合肥建设与发展的“专家”。要围绕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影响和制约企业的发展的不利因素,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将单一的审理案件过程转化为对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素的发现过程,及时为党委、人大、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前瞻性、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在发展问题上,没有局外人,发展和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包括我们的法院系统。不要认为经济发展和自己无关,大家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发展起来了,财政收入增加了,老百姓才能更多受益。发展工业是对一个地方长远发展真正负责的表现,对于拉动就业、创造税收具有重要意义。大家关心发展,就要把发展放到全市、全省、全国乃至全球范围的大局下来思考、来讨论,这样,对“工业立市”的战略才能理解更深刻。所以,在座的各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于外来投资者,只要它合法、合规,就一定要为其营造一个公正、高效、便捷的法治环境。

  二是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上要有新作为。合肥“”发展如果说有一个什么根本举措的话,就是大开放。因为合肥既没有什么自然资源禀赋,也没有什么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的积淀。我们要实现新的跨越赶超,就必须坚持以大开放的视野,继续遵循以吸引增量为主、以提升存量为辅的基本路径,毫不松懈地抓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力求把全世界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吸引到合肥来发展,以“大招商”来支撑合肥“大发展”。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就是经济要发展,必须要有一定的要素和资源。这就如同老百姓所说的,做生意要有“本”,本钱小你就只能做小本买卖,要做大买卖就要有大本钱。合肥原来就相当于一个本钱很小的地区,要想人民尽快富裕起来,城市尽快发展起来,怎么办?就要大开放,就要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真心实意的大开放,就要打破封闭狭隘的理念,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力求让全世界的产业和资本,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都到合肥来发展。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中部地区文化底蕴深厚,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观念上的封闭保守。20xx年,美菱、荣事达重组时,有不少议论,认为“葬送”了品牌。实际上,这两个企业当时都资不抵债了,就要破产了,如果破产,那么这个品牌就彻底没了。经过这几年的发展,美的洗衣机产量达710万台套,冰箱达900多万台套,并吸引了格力等大企业。现在合肥已毫无疑义地成为全国家电第一城,家电“四大件”产量从20xx年的1300万台套发展到去年的4224万台套,预计到20xx年可以增加到120xx万台套,靠什么?就是靠开放。为人民服务要有人民币。作为一个地方的领导,主要责任就是要把经济发展上去,这样才能有更多的财力给人民群众办更多的事,所以一定要把大开放的观念渗透到干部的骨子里、渗透到干部的灵魂中。在招商引资中,曾经有这样一种说法“招来了女婿,冷落了儿子”,这话不对,外来投资者注册在这儿、缴税在这儿、消费也在这儿,这一来就应该是合肥的“儿子”。合肥本来就是一个移民城市,所以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一定要对外来的投资者高看一眼,因为这事关合肥的发展环境。试想,如果本地的同志要创业都要反复掂量,何况人家拿着钱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呢!合肥要想更好地大开放,必须营造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当前,我们要抓住和利用好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等历史性机遇,就必须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以环境引投资、促发展。法治环境是一个地方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法院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强化以人为本意识,大力营造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和法制环境,对市里引进和扶持的重大项目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大力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和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对涉及投资与招商引资工作、涉及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案件,要快收、快审、快结。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帮助企业和当事人尽快解决债务纠纷,以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中外客商来肥投资。

  三是在坚持司法为民上要有新突破。人民法院不仅仅是个称谓问题,更体现着法院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性质。据有些基层法院的法官反映,有一些上级法院的法官总是以个人的名义给基层法院的法官打电话干扰办案,当然这只是极个别现象,但影响极坏。这种现象是严重违反组织规定的,即使是正常的要求也要通过规定以集体名义书面形式提出。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相关规定,如果今后还出现这样的事情,我们将坚决按最高法院的规定严肃处理。各级法院接触人民群众最广泛、最直接、最频繁,而且面对的都是存在矛盾纠纷的群众,处理得好,能够增进社会和谐,处理不好可能就会带来不稳定的隐患。在工作中必须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无论是审判、执行,还是信访、立案,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解当事人所难,真正做到亲民、爱民、护民。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学会换位思考,做到“无情”办案,有情为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坚持民生为本,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同时也要坚持法律至上,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坚决维护,但对非法利益,我们不能纵容。我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只要是合法诉求,再少的人也要依法保护;对于不合法的要求,再多的人也要坚决打击,否则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怎么能够建立起来?我们坚决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

  四是在秉持司法公正上要有新进展。法治的精髓在于公正。在英文中,大法官叫justice,其含义就有公正的意思。普通百姓虽然不像法官或法律工作者那样精通法律,但他们心中有杆秤。法院工作要始终坚持公平正义这条生命线,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法律真正成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公平正义的保护神。要坚持程序公正,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健全完善公正、公开、民主、高效的审判程序,用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要继续探索 “阳光司法”,把司法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正赢得公信。各级党委要大力支持人民法院排除各种干扰,依法独立审判案件;同时,要切实帮助人民法院解决执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保证人民法院顺利开展工作。这里,我要说明一点,有时候,我会将写给我的人民来信转发或批给你们,因为人民来信中有一部分是涉法的。对此,大家不要猜测我会有什么个人倾向,我只是希望你们查清事实,依法公正处理。在合肥工作的这些年,任何一项工程招投标、任何一宗土地出让、任何一个规划审批,我都从不打招呼,司法工作也是如此,任何一个案件办理,我也从不打招呼。批转给你们的案件,所有要求的核心就是八个字:“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作为领导干部,我们都要以实际行动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全社会都要树立法治意识,只有靠法治,社会生活才能简单化、和谐化。在前天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我专门讲过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司法公正、公允,作为保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失掉公正、公允,我们社会的法治基础就坍塌了。司法公正对社会诚信的建立也非常重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是法律层面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达,市场交易必然越来越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行为也越来越多。什么叫合同?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的宪法。什么叫宪法?宪法就是全体人民之间的合同。所以,人民法院在处理经济纠纷时,一定要维护合同的神圣性,要秉持合同自愿、合同自由来审理,不能超出合同之外随意地自由心证,不要让“不可预见”、“情势变更”成为合同违约的代名词。现在我们的社会诚信成本很高,就是因为一些人、一些企业甚至是一些大企业,不把合同当回事,签订的时候就不想履行。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国人喜欢把诚信和道德联系在一起,我认为诚信更应该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虽然我们国家经济发展起来了,但我们建立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法官在处理合同纠纷等类似案件时,多在法律上做对与错的判断,少在道德上做善与恶的判断,这样,社会主义法治才能建立起来。能不能建立法治基础上的诚信而非道德基础上的诚信,就有赖于我们法官的司法公正。合肥近年来的发展,靠什么?就是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治安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正因为这样,许多从合肥出去的企业又回到了合肥,使合肥成为一个“近者悦、远者来”的城市。

  五是在社会管理创新上要有新担当。前不久,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合肥是全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去年我们开了动员大会,中央综治办领导亲自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前几天的政法工作会议又再次进行部署。在这项工作中,各级法院该怎么定位,该如何作为,是作一个中立的旁观者,还是作一个积极的参与者?我觉得,中央把我们作为试点,也是希望我们创出一条路子。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法院不仅不是中立的旁观者,而且要担负的责任越来越重要,不仅要依法审判、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还要平衡各方利益、宣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秩序。全市各级法院要与时俱进、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好司法调研、司法建议等工作,跟踪研究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志们,人民法院的工作神圣、职责重要。希望全市各级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珍惜荣誉,加倍努力,为合肥“”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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