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由于近年来国家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清明节前后,人们上坟祭祖、旅游踏青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用火更加频繁,森林防火形势更为严峻,如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将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的4月为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建设“中国美丽乡村”,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消防安全教育,强化他们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2.教育子女不要带火种上学,不要在野外烧烤。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控,严禁未成年人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灾,共建富裕、美丽、幸福安吉!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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