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本合同书当事人双方:
卖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土地概况:立卖断厝地契人甲方,卖地叁间贰伸手壹座。坐落于土名笏底村南畔坐东向西,范围四至。东至巷道与林汉青相隔,西至巷道与林启锦相隔,南至巷道与林少科相隔,北至巷道与林耀生相隔,四主界址分明。现因资金急用,经与家人协商同意将上述厝基地有偿卖于乙方。
第三条 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四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约 亩。
第五条 土地费按每亩 元计算,总额为 , 大写 ,甲方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七条 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 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公证人执壹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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