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管理工作入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制定下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扎实工作,严格监管,坚决整治违法经营行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1—9月份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策法规标准建设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我市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屠宰、酒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一)监管体制机制
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管理,把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作为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重要举措。并分工落实到各相关业务股室,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首先,我们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其次,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我局与各责任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场)、各酒类销售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酒类销售商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行政许可
为进一步理顺生猪屠宰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等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许可与酒类批发许可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日常监管
1、生猪定点屠宰:我局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是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执法大队每天都不定时的对城区各市场进行多次的监督检查,严格查证验物;对饭店、食堂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警告处罚;对村庄市场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节假日更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公开的进行处罚。
2、酒类管理:我局在酒类流通管理方面强化了日常监管,坚持开展《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开展节假日酒类产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坚持进行酒类质量市场抽检;坚持不定期日常巡查执法制度;坚持宣传酒类管理政策法规。
3、完善酒类流通管理体系。我局综合执法大队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监管,加大扶优扶强等服务措施,发展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通过行业规划,增强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形成良好的发展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我市酒类品牌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培育出张飞糊酒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有知名度的酒类品牌。
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取缔私宰屠商,城区统一归口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屠宰,让人民吃上“放心肉”。我们本着构建和谐社会,提倡人性化的安置办法,重点以疏导、安置、瓦解为主,加强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
2、加强屠宰企业的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我市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实行目标管理考核。8月份,我局组织对全市所有定点屠宰场(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做得好的3家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表彰,对场地建设差,不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定点屠宰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的通知。坚决打击私屠滥宰,严禁“注水肉”、“病害肉”和含“瘦肉精”的肉品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1—9月份,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方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拘留5人,打击取缔私宰窝点7家,共缴获“注水肉”、“病害肉”共计9000多公斤。
3、对我市生猪屠宰的运行状态随时进行监控,每月都制订生猪屠宰运行监测表,使生猪屠宰监控做到常态化、规范化、日常化。
(二)酒类管理工作:
1、对大型超市、专卖店、大型餐饮企业、批发企业进行了重点整治。7月25日晚上,我局酒类、成品油、药品流通管理综合办公室与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台次,对华天酒店、新世界大酒店、皇都ktv等大型娱乐场所进行了酒类安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进口酒、红酒、啤酒。在检查过程中,新世界大酒店的新野会ktv经营较规范,具有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包厢都贴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牌,并有“酒类流通随附单”。个别经营不规范,经营的酒类产品无证、无单,包厢又无警示牌,我局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全程进行跟踪。通过此次夜间突击检查,实现了我市酒类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今后,我局将不定期对娱乐场所进行酒类安全突击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娱乐场所的酒类消费安全及经营秩序。
2、完善管理机制。规范酒类许可备案档案,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管理,我们组织专人对酒类许可档案、零售备案档案、“放心酒”经营档案、违法查处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归档,建立诚信经营和违规“黑名单”台帐,进行跟踪管理,规范酒类管理行为,提高酒类管理水平。
四、保障条件和能力建设
(一)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我局由商务执法大队管理食品安全的工作职责,因人员编制过少,又临时聘用了20名执法人员,调整了人员,充实了力量,添置了办公设备,组建了一支高效、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二)有奖举报制度
我局建立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只要举报的违规违法属实,有举报奖励,举报电话:.
(三)宣传、教育培训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以及各类食品行业教育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
五、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日常执法力量薄弱,商务执法监管范围点多面广,监管难以到位,工作难度和压力比较大。二是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不健全,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欠缺,检验、检测手段滞后,无法对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进行及时检验、检测和鉴定。如“注水肉”、“瘦肉精”等检测需送衡阳等地方检测,导致执法成本较高。三是酒类流通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特别是批发经营秩序和乡镇散装白酒销售还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六、食品安全工作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我局将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建立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监管的意义和目的,宣传整治成果,继续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典型企业,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民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我局将继续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精力,按照商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实现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全履盖。三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继续加强屠宰企业和酒类市场的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病害肉”和含“瘦肉精”的肉品上市销售、制售假冒伪劣酒等违法行为,确保肉类、酒类商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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