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在甲方的承包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承包合同期限。
第二条 乙方承包范围:游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分社食堂。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工作日期间按时将甲方职工的早、中、晚餐完成,确保甲方职工不因就餐延误工作。
2、乙方确保食堂餐饮安全、卫生。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清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
2、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
第五条 根据信用社具体情况,休息日和信用社职工一样(特殊情况除外)。
第六条 承包费。承包费为每年 元,甲方在次月10号支付乙方上个月承包费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双方订立的承包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2、乙方违返本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及甲方的相关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的,乙方可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如合同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三个月的承包费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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