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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书

2020-05-2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使用说明

  本《示范文本》供与软件开发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

  在使用《示范文本》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二、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三、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应当向法律专家咨询。

  《示范文本》的使用推广工作由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具体承担,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协助处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等法律事务。

  目 录

  一、定义

  二、开发软件描述

  三、软件开发

  四、项目变更

  五、交付、领受与验收

  六、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七、维护和培训

  八、价格与付款方式

  九、保证与免责

  十、保密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十二、综合条款

  十三、争议解决

  十四、通知

  十五、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十六、信用

  补充条款

  附件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订: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编: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        (财务、企业经营管理等业务)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 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

  2、"可交付件"指附件 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3、"交付" 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

  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5、"里程碑"是指附件 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

  6、"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

  7、"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8、"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二、开发软件描述

  1.本软件是甲方为      (公司经营的业务)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       (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游戏软件等);该软件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为   、   、   。

  2. 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如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可选择本条)

  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        ,其主要功能是   、   。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

  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 。

  3. 软件系统

  3.1 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        (系统名称);其中:

  (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   ;

  (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  ;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  ;

  (4)乙方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开发能力的第三方开发的软件为  。

  3.2 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 个子系统,包括  子系统、  子系统和  子系统,与    (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  、  、  。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 。

  4. 软件开发的目标

  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     (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      (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

  5. 软件开发的交付进度和时间

  5.1 本开发软件交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5.2 软件开发分为  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应该依据本合同附件  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 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开发软件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   (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交付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见附件 。

  三、软件开发

  1. 开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每一项里程碑,其质量标准应符合附件 的规定。

  2. 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  (项目名称)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 项目管理(供选择)

  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 。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及时审查更换方提出的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

  4. 信息与资料

  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

  5. 需求与需求分析

  5.1 甲、乙双方将根据上述第 条中甲方为其业务开发软件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

  5.2 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及时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

  6.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和应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后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

  6.2 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开发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  、  等的审核。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6.3 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时间。如该延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6.4 上述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进度报告

  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 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7/  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7/ 工作日内回复乙方。

  8、第三方监理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软件开发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

  四、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  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开发软件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本条款供选择)

  4、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则合同总价每下降 %,甲方应补贴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  %的金额。

  5、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

  6、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五、交付、领受与验收

  1. 交付

  1.1 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附件 所列的检测标准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内容

  2.1 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具体交付内容见附件  。

  2.2 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领受

  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  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

  4. 软件系统试运行

  4.1 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  天的试运行权利。

  4.2 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如以上故障或问题影响软件基本功能和目标的实现,且排除故障或处理问题的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则视为乙方交付违约,除非上述故障和问题是由甲方引起的。

  5. 系统验收

  5.1 软件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按规定对该软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  个工作日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软件系统验收。

  5.2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  个工作日,直至软件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软件未通过系统验收,如属甲方原有计算机系统故障原因,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如系上述故障之外的原因,除因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乙方有权以其认为合理的方式进行单方面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软件系统验收已经通过。乙方在进行单方面验收时,甲方应提供验收便利。如甲方在乙方提出单方面验收后的  个工作日内不提供验收便利,则视为该系统已经通过验收。

  六、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 知识产权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除本研发工作需要之外,未得到甲方/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资料和技术。如甲方/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以及赔偿甲方/乙方的损失。

  2. 使用权(如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需订立本款)

  甲方/乙方对软件具有使用权。本使用权的使用范围为:    (总公司、分支机构)。

  3、甲方对乙方所许可的使用权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软件或相关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其向第三人许可使用该项权利的权利。

  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属于第三方软件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进行。乙方应将该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因合同双方发生收购、兼并、重组、分立而发生变化。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则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重组或分立之单位。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承受的,则甲、乙双方与甲、乙双方之分立单位分别享有和承担相关权利和义务。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软件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软件。甲方因非经授权而实施的商业性复制行为构成违约或侵权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由其承但相关责任。

  七、维护和培训

  1. 软件的维护和支持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附件 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软件维护和支持服务。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如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将软件用于商业性销售,乙方将负责为所有的与本软件相关的最终用户提供维护和支持服务。维护和支持服务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提供上述服务,甲、乙双方将依据附件 另行签订维护和支持协议。

  1. 项目培训

  乙方应及时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的目标和功能。培训计划详见附件 。

  八、价格与付款方式

  1. 价格

  本开发软件总价款为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 。各部分价格组成见附件  。

  2. 项目增减定价

  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以上述规定的价格为原则,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九、保证与免责

  1. 乙方保证

  1.1 法人地位

  乙方是一家根据   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2 利益冲突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1)与乙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相冲突;

  (2)与乙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规定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1.3 乙方保证:

  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授予甲方的许可权没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约束或限制,也没有承担任何约束或限制性义务。

  1.4 侵权与被诉

  乙方保证本软件或其授予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没有其他针对乙方拥有本软件权利的未决诉讼,或甲方行使乙方所授予的软件权利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1.5 合法软件

  乙方所开发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软件产品方面的规定和软件标准规范。

  1.6 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不含任何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1.7 如乙方所交付和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需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或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已完成了上述手续。

  2. 侵权赔偿

  2.1 乙方同意,如有第三方声称甲方或甲方所分许可的顾客使用本软件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乙方将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诉讼或法律请求进行抗辩。乙方同意支付有关判决或和解所确定的赔偿金额。甲方同意,一旦发生此类诉讼或请求,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处理该诉讼或请求提供合理的帮助,以便乙方获得应有的权利,并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与此相关的应诉、抗辩或进行和解。甲方有权自费参与针对该项诉请的应诉抗辩或和解。如乙方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不能针对该项诉请进行应诉或和解,甲方有权应诉或进行和解,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2 如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或任何依约定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行使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尽力用相等功能的且非侵权的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

  2.3 如果乙方经合理和具有事实根据的判断,认为本软件或其任何部分可能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或使用或分销该软件或甲方行使由乙方授予的权利可能被认定为侵权的, 乙方可以用相类似的具有相同功能的非侵权软件替换本软件,或尽力取得必要的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但乙方对甲方由于使用了相关的非法软件系统,或在本软件中使用了非乙方提供的软件,或该软件中非乙方对本软件的修改而导致的侵权不承担责任。

  3. 甲方保证

  3.1 甲方具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合同。甲方是一家根据   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并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具有合法的权利能力签署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2 利益冲突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将不会

  (1)与甲方的章程或其他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或判决等相冲突;

  (2)与甲方同第三人所签署的任何法律文件如保证协议、承诺、合同等中的义务相冲突或导致任何违约,或使乙方的权利受到约束。

  十、保密

  1. 信息传递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 保密

  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商业秘密。除非有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商业秘密应当在10/  年内不得对外披露。

  3. 非竞争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 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聘用本开发项目中的对方相关技术或管理人员。

  4. 上述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情况

  4.1获取该信息一方在对方披露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

  4.2获取该信息一方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获取该信息;

  4.3获取该信息一方从第三人处合法获取,并且不承担保密义务;

  4.4向第三人披露过的,且第三人不承担保密义务;

  4.5独立开发或获取的信息;

  4.6法律强制披露;

  4.7经披露方书面许可。

  5. 信息安全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义务。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乙方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如开发工作延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30/ 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宽限期内仍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约支付违约金  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1每延期10/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

  1.2如延期时间超过10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甲方由此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两个星期内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和报酬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或销毁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并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直接/直接和间接损失。

  2、付款违约

  2.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 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

  2.2如延期时间超过100/ 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2.3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相应顺延;

  2.4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软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保密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4、其它条款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  %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十二、综合条款

  1. 如本合同附件中的条款或本合同签署之前所签署的任何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2. 任何一方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对外披露本合同的存在或其性质,但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属于保密范围,未经对方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

  2.1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

  2.2法律规定;

  2.3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法律顾问披露;

  2.4一方向为自己服务的会计、银行、其他的金融机构及其顾问(采取保密措施)披露;

  2.5当事人实施收购、兼并或相类似的行为(采取保密措施)。

  3. 不可抗力

  3.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

  3.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十三、争议解决

  1. 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1.1向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申请调解,并按其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1.2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3双方当事人另有选择,则划去前款,具体约定如下:   。

  2. 如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四、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应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送达生效。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

  甲方:

  乙方:

  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五、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和/或盖章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2.1 一方进入破产、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或被解散、被依法关闭;

  2.2 一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2.3 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4. 本合同一式  份,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信用

  1、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其信用报告。

  2、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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