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简称甲方):户主姓名:
身份证码:
住址: 电话:
受让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
为了综合利用新春乡梓江村 的土地、山林资源,促进农林发展,实现综合经济效益。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政策,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位于XX市新春乡梓江村 约 亩土地的经
营权转让给XX市坤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由乙方从事生态家庭农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含破坏性实验)和其他农林项目的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详细情况
3、农户自留林地流转期限为30年既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签订后增加年限需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条件下以补充协议确定。
三、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时间
1.转让价格
乙方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即乙方按田每年每亩 元、地每年每亩 元、林地每年每亩 元、山林每年每亩 元支付甲方土地转让金。
2.支付时间、方式
(1)村民田、地经营权流转金的支付: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甲方将土地经营权移交乙方后,乙方支付第一年度土地转让费,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既甲方收到乙方土地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后土地经营权既属乙方所有。第二年度支付以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准,满一年即支付第二年度土地转让费;若乙方在延后2个月内未支付,甲方有权利收回土地和附作物,以此类推。
(2)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30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金。
(3)村民自留林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30年的林地使用权转让金。
(4)村民自留林经营权转让金支付: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30年的林地使用权转让金。
(5)村民林地经营权转让金支付:合同签订后立即支付5年林地经营权转让金,以后每5年支付一次林地经营权转让金。
若甲方外出或异地务工乙方将土地流转金转入梓江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账户或农户指定账户,以甲方转账凭据为准。
四、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转让的土地经营权交付给乙方,以此时间作为乙方向甲方农户计算转让费的时间。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并报乡级、村级政府备案。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流转经营权后,由乙方统一规划、建设。
3、甲方村民土地转让后不得在乙方的经营地里种植农作物、取材和放养各种畜禽等相关活动。若甲方村民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4、甲方将土地转让给乙方后,在合同期内,不得再向乙方申请收回所转让的土地。
5、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甲方转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力。若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村民不接受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或不能按乙方生产技术要求完成抚育管理工作的,乙方有权聘请外地劳动力参与,甲方不得阻扰和干预。
6、甲方土地承包权转让给乙方后,国家粮食直补政策,归农户享受;由乙方争取的各项扶持政策和应由乙方项目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由政府戴帽下达给基地的资金和物资归乙方享用,如土地整治和治理项目……等。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生产处臵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好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10、乙方受让的土地若被征用时,其土地征用补偿费、安臵补助费按征地当时的征地政策执行,归甲方村民所有;地上的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属乙方所有的,其补偿款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村民的转让费,应扣减其相应的租金和土地面积。
11、甲方在乙方租地范围内的村委新建农民新村或公共设施、公益设施,需要占用土地,其土地可以臵换,按占用的田、土面积计算,由乙方在甲方中扣除流转费。涉及的苗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但农民新村布点需按规划进行。
12、转让方(家庭成员或权利义务继承者)不得因户主或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为由,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在流转的土地范围内,可根据生产要求进行土地整治、治理,进行规模化生产,甲方不得阻碍和干扰。 2、合同期满后,乙方若继续流转该土地,乙方具有优先权;同等条件下土地经营权归乙方享有。
3、在合同期内,在生产经营中若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4、合同到期,乙方确定不再流转甲方田、地、林,乙方有义务确保甲方土地能够达到流转时土地耕作标准。如有附作物甲方要求不得保留的,乙方有义务清除复耕,但农田基本建设的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占用土地乙方不负责清除,相关部门应协调在集体用地中对农户进行补偿。
5、关于乙方仅有使用权的林地:甲方仅转让林地使用权给乙方的,乙方在林地使用期间不得随意砍伐甲方柏树,灌木和杂木可以根据使用需要砍伐。如乙方为了林地使用的需要确需砍伐柏树的需砍伐前与甲方商议,协商一致后可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砍伐,砍伐证由甲方办理;甲方在乙方林地使用权期间需要砍伐树木的,需告知乙方并在砍伐、转运时不得损坏乙方的基础设施及土地附作物。
6、关于乙方仅有使用权的林地:乙方不得任意损坏甲方林木,但乙方也没有对甲方林木维护、追肥、守护的义务,遇到自然灾害或林木病虫害……等与乙方无关。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即使延期都无法使合同继续履行的。
3.甲方违约,并已经对乙方进行赔付和全额转让金退还的;
4.乙方转让费未按照合同要求按时支付的;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的办法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共八页,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村委会各执一份,报乡镇相关部门一份,用于办理相关手续一份。 7
3、梓江村村民委员会集体账户或村民指定账户:
4、会议纪要及签到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5、本合同不得涂改,涂改处需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签章(手印)确认。
甲方: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新春乡梓江村村民委员会代表或组长:
村支部书记: 村主任:
新春乡梓江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鉴证机关(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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