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3. 建筑面积: 620xx 平方米
4. 承包范围:
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乙方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调整合同综合单价的要求。
二、混凝土单价、价款支付及结算
2.1 单价:C15 230元/方,C20 240元/方
2.2合同综合单价包括:商品混凝土出厂价、运费(抗渗混凝土还包括抗渗添加剂增加费)成本、利润等一切为完成该工程必要的费用。
2.3 商品混凝土冬施增加费及商品混凝土泵送费未包含在本合同混凝土综合报价中,如实际施工时发生冬施增加费及泵送商品混凝土按实际施工部位合同约定的混凝土工程量计算原则计算出的数量及合同约定的相应单价结算。
2.4 润泵砂浆按相应商品砼单价结算
2.5 本合同中未包含建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此税费由甲方交纳。
2.6本工程乙方不向甲方计取大型机械进出费及机械台班费。
2.7 工程款支付:供完砼乙方向甲方交齐资料后付款。
2.7.1 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2.7.2 混凝土方量核算依据:按小票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7.3 核算程序:乙方在每月25日前(节假日除外)将当期的混凝土供应量及相应的《商品混凝土交货单》及复印件报送甲方物资部按合同约定的混凝土方量核算依据审核后,商务部进行确认。
2.7.4 甲方在收到乙方混凝土供应量报告及《商品混凝土交货单》复印件后10日内核实完毕。
2.8 因业主资金不到位或如遇到甲方资金困难时,乙方应予理解,且垫资部分不得向甲方计取利息。
2.9 甲方对乙方的其他扣除
2.9.1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时间,若甲方代表认为乙方的供应质量、现场管理等方面完成的不够好,不符合同规定或有可能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代表可对其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并在相应的中期付款中暂缓支付部分款项。甲方按照本规定缓付的款项,为甲方对乙方的暂时扣款,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并达到甲方满意后,甲方因在下一期的付款中支付给乙方。
2.9.2 对于因乙方违约,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而扣除的款项,即成为甲方的永久扣款,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2.10结算
合同单价乘以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混凝土方量核算依据审核后确认的商品混凝土量总价.
三、工程质量
乙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确保甲方工程质量达到天津市海河杯质量验收标准。
四、争议的解决
4.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天津市西青区法院起诉。
4.2 发生争执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五、其他
1. 合同生效及终止
1.1 甲、乙双方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1.2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3.补充条款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书面洽谈,作为合同附件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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