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门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为 。
二、本房屋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在合同签订之日付清。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需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三、乙方租赁期间,供热费协议由甲方支付。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合同内约定租金作为违约金。
六、现有装潢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进行装潢,应该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其装潢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无偿留给甲方。
七、房屋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损坏,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承租期间,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九、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过程中产生的相应手续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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