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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计划

2023-02-17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20xx年,园区科技部门将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优化科技工作机制,提升科技企业培育效能,重点抓好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科技型自主品牌企业培育、三大新兴产业应用对接、科技企业总部扎根园区、智慧园区建设等工作,努力抢占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战略制高点,为园区建设开放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提供科技支撑。

  一、优化科技工作机制,聚集优质创新资源

  以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产业为着眼点,进一步优化科技发展资金使用方式,加大政策整合、资金统筹和拨、贷、投联动力度,滚动扶持更多自主品牌企业。通过政府购买专业服务,整合创新服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创业服务、支撑创新发展。研究构建区域科技企业创新和成长力评估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科技企业成长的体制机制和综合环境。(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完善重大项目投入机制,召开纳米技术大科学装置领导小组会议,启动首期工程建设,为其列入国家“十三五”大科学装置规划做前期准备。协调国家科技部、新加坡贸工部等,加快推进“新加坡中国(苏州)创新中心”的落户和建设,使之成为一个开放的科技创新平台,吸引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园区成为中新合作的国际科技创新试验区。(责任部门:科技局)

  更加注重项目质量,进一步优化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评价机制,做好第八届领军人才评审、表彰工作,全年引进园区科技领军人才(含纳米领军)100名。继续加大上级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力度,力争各级科技人才项目认定数保持全市领先。(责任部门:科技局;协办部门:各科技招商单位)

  重点聚焦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进一步加大市场化、产业化项目引进力度,注重项目质量,确保全年新增科技项目385个(含纳米项目100个)左右,其中:招商局30个(含纳米项目10个);中新集团20个(含纳米项目3个);教投公司50个(含纳米项目10个);科技公司100个(含纳米项目10个);纳米公司25个(全部为纳米项目),生物公司40个(含纳米项目10个);中新生态科技城10个(含纳米项目2个);科技招商中心(中科院育成中心)110个(含纳米项目30个)。(责任部门:各科技招商单位、科技局)

  二、提速三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聚焦发展纳米技术应用、生物医药、云计算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产业政策引导作用,支撑园区经济转型发展,力争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500亿元,促进新兴产业产值实现35%以上增长,其中实现纳米技术产业规模达200亿元,增长48%,生物医药产业规模达280亿元,增长20%,云计算产业规模达190亿元,增长42%。(责任部门:科技局)

  启动国家专利导航纳米技术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细化产业规划和重点领域布局,建立三大产业年度报告制度,引导产业应用联盟在产业分析、组织应用对接活动、促进上下游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责任部门:科技局)

  大力推动苏州纳米城、苏虞生物医药产业园、桑田岛医疗器械生产基地、扎根计划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纳米技术大学科技园、云彩计划产业园(国际科技园七期)、信达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建成竣工,确保全年完成科技固定资产投资36.8亿元。(责任部门:科技局、各科技载体、各街道)

  围绕产业技术需求,做好平台建设与升级,加快建设国科数据中心二期,依托苏州市云计算服务中心,吸引全市云计算项目资源;加快推动MEMS中试平台、干细胞平台年内对外服务,南工大产业研究院、生物安全评价平台启动运作,新药研发中试平台、生物医药分离纯化平台、3.0T核磁共振平台、偶联抗体药物平台完成规划。(责任部门:科技局、纳米所、纳米公司、各科技公共平台)

  三、深入调研优化服务,壮大自主品牌企业

  继续推进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挂钩服务自主品牌企业等活动,切实帮助科技企业解决问题;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帮助科技企业用足用好研发费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科技创新政策,引导企业合理运用政策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推进“科技型自主品牌企业培育计划”,扶持领军项目加速成长,鼓励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推进兼并重组,开展资本运作,实现上市融资,做大企业规模,加快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力争全年推动科技型自主品牌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超25%,上亿元科技企业总数突破90家。(责任部门:科技局)

  继续加大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条线经费争取力度,力争全年争取上级科技经费达3亿元。重点做好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科技研发支撑类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成果转化纳米技术联合招标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过程管理工作,继续加大国家高企、省软件企业、市创新先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等组织申报工作,力争全年新增国家高企85家。(责任部门:科技局、各科技载体、各街道)

  进一步做好省级以上孵化器的培育和认定工作,鼓励多元资本参与建设各类专业孵化器特别是民营孵化器,逐步推动民营孵化器纳入园区孵化器管理体系。有序推进“扎根计划”,综合考察企业投资强度、销售收入、上市进程、知识产权等因素,切实保障优质企业用地需求,推动自主品牌企业不断开花结果。(责任部门:科技局)

  四、调优知识产权布局,做强科技金融实力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通过宣传落实新调整的知识产权政策,引导企业优化专利申请结构,提升发明创造质量,增强专利运用和保护能力,力争全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70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11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超50件。(责任部门: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开展重大招商项目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深化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深入推进领军项目知识产权评议,继续加大企业专利保险工作推进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园区专利运营运作机制和扶持政策。(责任部门: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国际化,联合人大苏研院、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和教投公司,推动建设亚太知识产权研究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在国际技术转移方面加强合作,引入AUTM(北美大学技术转移经理人协会)培训课程,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和RTTP(注册技术转移经理人)认证培训。(责任部门: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教创新区管委会、教投公司)

  强化科技与金融对接,推进苏南科技企业股权路演中心平台建设,加快实现路演活动的全省化,吸引省内外更多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力争尽快打造成为华东地区知名创业服务路演平台。(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加强与银行、保险、创投等机构合作,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园区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通过风险资金池和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为科技企业解决投融资需求。(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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