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挡土墙工程交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协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永吉高速公路十八标
2、工程地点:吉首市云峰社区
3、合同工期:工程工期为800天
二、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三、承包方式结算价款
1、甲方将十八标所有运输工程交给乙方运输。
2、运输价格按4元/立方计算。超过一公里每500米加1元。
3、工程量约90万方。工程造价约360万元。以实际完成为准。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随时指导监督乙方按规范严格施工.
3、保障进入施工场地的道路通畅,材料运输车要能进入现场,及时供应材料。
乙方:
1、按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完成工程任务。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和各项指令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3、乙方必须对施工现场及施工方法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自备施工所用机械设备料具以及拌砂浆的水等。
五、合同价款支付
完工后15天内,办理竣工结算后工程款付清总款项的95%,剩余5%的质保金工程竣验收后付清。
六、 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结清合同自动终止。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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