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及价格(详见附件)
注:本单价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卸货至乙方指定位置)、税金等所有费用;供货单仅作为结算凭证,实际交货数量以乙方收货员、负责人、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的供货明细单为准;供应数量超出总量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质量要求
标的物质量执行 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国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标的物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3、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4、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4.1交货地点:
4.2交货方式:货到工地后,由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指定收货人签收。该收货人仅对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数量进行确认,并经乙方盖章后方能生效,收货人无权对本合同项下与数量无关的事项进行确认。验收人的签名字样为( )电话: 。
4.3甲方按约定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
4.4甲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车辆、货物和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
5、交付及验收
5.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标的物送至 。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5.2甲方应在货到工地现场前 天通知乙方,到达现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验收以国家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合同要求及供方提供的样品等为依据,由乙方、监理方、建设方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乙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负责运出工地、重新供应,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3乙方在标的物使用过程中,对质量问题有权随时提出异议,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质量保证期限及售后服务
6.1为确保货物质量符合要求,双方约定:将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 年,从送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2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厂家标准服务,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 6.3其他服务约定:
7、费用支付
7.1、支付材料款时间:供货数量达到合同约定且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提供普通税票后,乙方在 工作日内支付材料款的 %,剩余材料款扣除质保金后在 日内付清。若建设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从而影响到乙方支付材料款,甲方须给予理解和配合,不能据此向乙方提出停工索赔等,影响乙方的施工生产。
7.2、本合同所有款项均由乙方按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
8、解除条件
8.1双方协商一致。
8.2一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9、违约责任
9.1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需承担合同总价款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双方另行制定协议;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应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费用,甲方不予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9.3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有权直接从材料款中扣除违约金;
9.4甲方须服从乙方现场安全、环保、卫生要求,因不满足现场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9.5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担保物权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纳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10、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台风、洪水、泥石流、海啸、地震、工程停建、缓建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双方的损失的,双方不对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方法(本条款为不可变更条款)
11.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选定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11.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双方约定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2、其他约定事项
12.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非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包括债权债务)转让给其他方。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协议,非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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