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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心得体会感悟

2020-01-23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心得感受写出来与大家共享。这里面的见解和观点不一定是权威的,但绝对是中肯的。下面分十点来讲,没有长篇大论,只是点到为止,姑且当作肺腑之言吧。

  会计是什么

  “会计”是什么?这个人们非常熟悉的字眼,未必有多少人知道它真正的含义。“会计”既是一个动词,又是一个名词。动词指会计这项工作,名词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会计的本意,就是汇集数据、计算收支、核算盈亏。它本身的功能是起统计和反映作用,管理和监督作用是它的延伸功能。

  会计不管是会计工作还是会计人员,都只是一种工具。会计工作,是人们利用它来表现一个实体经济活动的工具;会计人员,是领导者或雇主根据他们的需要为其服务的“工具”。

  一些专家对“会计”下过不少定义,也有不同的学派观点,国际上已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操作指南。会计的理论和实践也是与时俱进,在不断发展。从结绳记事到簿记,从手工会计到电算化,会计工作在不断更新,今后信息化的发展为会计工作会带来更大的创新和变革。但不管怎么发展,万变不离其宗,返璞归真,“会计”就是为人类服务的“工具”。

  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

  会计人员就是从事会计工作的自然人,所以他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当然,根据其服务单位的规模大小,条件和要求的不同,对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的要求也有较大差异。

  会计人员知识结构总体上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文化知识,另一方面是交流能力。文化知识是有高低之分的,交流能力是有强弱之别的,但最基础的知识是语文、数学和一定的表达能力。进一步就是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如税法、经济法。如果要更好地参与管理,还需要有相应行业的专业知识,如机械、电子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如果是合资或外企单位,你还要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所以它是因职而异,因你所处的位置而不同。

  所以说,做一个普通的小会计并不难,一个初中生足矣。但做一个大企业的优秀会计人员,是需要具备各方面知识水平和较强交际能力的,一个博士生未必就能如愿。所以会计人员是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和完善自己,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会计人员的品德素养

  会计人员要有一定的知识水平,但仅此而已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好的品德素养。我想一个好的会计人员要基本具备以下品德:刻苦工作、勤奋好学、不谋私利、务实敬业。

  首先要有刻苦耐劳的精神。会计工作有时很轻松,有时很辛苦,月末、年末的工作量就较大,有时赶报表就要加班加点。酷暑的夏日,你要照常工作;寒冷的冬天,你也不能偷闲。越是热的时候,工作越忙;越是冷的时候,工作越多。这是大家深有体会的,所以你不刻苦不行。

  其次就是要有勤奋好学的精神。时代在前进,会计在发展,你不学习不行。现在会计制度是一变再变,与国际接轨,与世界趋同,几十年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规章到制度,从制度到准则,今后还会有新的理论,你不学习行吗?

  再其次就是要有廉洁奉献的精神。这并不是要我们的会计不计报酬,不追求自己的正当利益。而是说我们不能利用自己的工作来营私舞弊,谋取私利。薪金、奖金,你都要,但不能贪污。所谓奉献,是奉献我们的聪明才智,为单位和国家作出一定的贡献。这个贡献与你的报酬有可能是对等的,也可能是不对等的。可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对等的,如果你过于计较,那么你就别当会计,去当老板好了。

  最后就是要务实敬业。所谓务实,就是要根据你单位的具体情况,综合各方面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实际的工作。光照书本是不行的,死啃条文是行不通的。所谓敬业,就是要有职业操守,不能忘记“会计”的本质,要忠于你的职业。你的账不能是一本糊涂账,你的人不能是一个糊涂人。

  会计的法律责任

  会计工作既是一项普通的工作,又是一项特殊的工作。之所以特殊,就是它的法律性比较强,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是有法律约束的,违反了规定就要受罚,触犯了刑法就要追究法律责任。所以我们要把握好这个界线,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涉及到的法规较多。有经济法、税法,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还有民法、刑法等等。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会计法》。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颁布的,共有七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

  对《会计法》我们重点要理解以下几点:

  第一、国家对会计工作是有制度和法律规定的,要按章办事,要真实完整地向规定的有关方面提供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个体工商户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我们会计人员必须认真理会其内涵。会计工作是有原则的,但对具体单位又是有区别的。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公司与个体户,其刚性要求是不同的。会计工作是有法律责任的,但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单位负责人是会计法律的第一负责人,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因事而异,就看你如何去把握。

  《会计法》根据形势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修订。最主要的问题是,现在做假账、两本账的现象很普遍,到底谁来买单,谁来负这个责。是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还是会计人员的责任,这个关系要进一步理清。今后会计人员与单位要有契约,要用合同的形式把责任明确下来。这样可以把问题透明化,责任明确化,使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老板和雇员)真正明了自己的职责和责任。

  会计的职业风险

  会计是一个很体面的工作,又是具有高风险的工作。现在的会计很难在一个单位长期工作下去,当然有些是因待遇不如意、发展前景不理想而主动辞职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职业风险。

  一是因该单位要求会计人员做假账,涉及到法律责任的,会计人员不愿做不敢做而辞职的。

  二是该单位负责人(或老板)对会计工作指手画脚,瞎指挥,而你又不愿听其随意摆布而遭辞退的。

  三是该单位负责人(或老板)颐指气使,不尊重你的人格,把你当奴役,你愤愤不平而离职的。

  四是涉嫌违规而受处分的。

  五是触犯刑法而追究法律责任的。

  会计的职业风险还有一种是来自自身心理的,这就是国家对会计的要求与单位(老板)对会计的要求不一致带来的心理压力。职业道德、国家法律与老板的利益矛盾,造成会计人员的心理不平衡,这是会计人员最大的职业风险。

  会计学的基本原理

  会计学是一门综合学科,又是一门独特的社会科学,也可叫做一门艺术。会计学有深有浅,有高有低,蕴含哲学原理。

  简单地说,对会计学要把握以下几个基本点:

  一是“分门别类”。会计学是把经济内容用会计科目来表现,对不同的经济内容用不同类别不同科目作标志。从类别上讲,有资产、负债、权益、成本、损益类;从科目上讲,有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实收资本、本年利润、管理费用等。科目又可层层分解为各个明细科目,如管理费用,又分为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等等。一般来讲,总账科目,国家财政部门颁布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是有统一规定的;明细科目,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二是“一分为二”。有了会计科目,就要分为两个部分,就象事物总有正反两个方面一样。通俗地讲,资金有占用就必然有来源,或者说,有资金来源必然表现为一定的资金占用和运用。它们总是相辅相成、形影不离、自行平衡的。在它们这种相互交替增减过程中,会计学上就用“借”“贷”来表示其变化。这就是有增就有减,“有借就有贷,借贷必相等。”

  三是“合二为一”。会计就是通过会计手段把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完整地反映出来。它通常是用会计报表来实现的。基本的报表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是资产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合二为一,也就是一个单位的资金占用与资金来源的平衡;利润表是收入与支出(成本)的合二为一,也就是收入减去支出(成本)最终表现为一定的利润或亏损。现金流量表是货币资金的增与减的合二为一,资金的增减变化最后表现为资金的净增加或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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