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人(全称): 某某建筑有限公
司
分包人(全称): 某某有限公
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某某工程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与工程规范所示本工程的弱电系统工程的所有工程内容。
承包内容:弱电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试验、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测试、管理、清洁、产品维护、验收、保修、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但除弱电系统各楼层主桥架、垂直桥架、广播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道外。
水系统阀门、传感器的安装由总包负责(产品保护由分包人负责)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整(RMB¥:元 )
其中:
设备价:整(RMB¥:元)
工程管理费、安装及系统调试费造价:整
(RMB¥:元)
三、工期
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由于分包人原因未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期延误违约金标准为:每延期一日按弱电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万分之叁和分包人投标自报的工期违约金标准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计算。
由于非分包人原因未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分包人将延误的原因和需延迟的时间书面上报总承包人审核并经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争创“白玉兰”奖,同时必须达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竣工验收备案制要求。若由于本分包人的原因达不到上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的任何一项,工程质量违约金标准为:按弱电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叁和分包人投标自报的质量违约金标准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计算。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投标书及其附件、询标回复;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对发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八、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在收到发包人该分包工程款项后,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总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 与总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总承包人、分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见证方公章且分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提交了合格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十一、合同见证及其他
建设单位作为本合同的见证方,但这并不改变本合同的分包性质,也并不意味着分包人有权向建设单位主张权利;同时,这并不意味着减轻或免除总承包人按照总包合同约定应向建设单位承担逾期竣工、质量、安全等一切责任。
本合同中涉及有关需要建设单位确认的事项或与总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事项或建设单位股东指定审价单位进行审价等涉及建设单位的约定,并不改变本合同的分包性质,也并不意味着
分包人有权向建设单位主张权利;同时,这并不意味着减轻或免除总承包人按照总包合同约定应向建设单位承担逾期竣工、质量、安全等一切责任。
总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见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加工产品分包合同范本(六)
车间承包协议书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 车间由乙方承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原则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承包生产的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职工三方的权、责、利的关系,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担当。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生产资源和资金投入(所有物料的应付款均由甲方代为支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付现金),由乙方负责生产管理和落实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3、承包期间车间的所有权、行政隶属关系及税收、财政等渠道不变。
二、承包的期限和项目
1、本协议的承包期限为 1 年,即从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的主要项目:乙方对 车间进行承包,包括职工工资、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费用、办公费用等一切生产运行所需的费用。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购置设备、报废设备,不得随意开发供应厂商。
三、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1、甲乙双方利润分配:甲方利润为 %,乙方利润为 %。
2、乙方的利润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预支乙方应发工资,利润分红剩余部分年底一次性付清。
3、工伤医疗费和因交期或品质等原因产生的客诉索赔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在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补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交期和品质等原因导致订单变更或取消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担责任。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主管级以下员工有人事任免权,主管级以上员工有建议权。
2、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下进行奖惩、辞退违纪员工。
3、乙方现有的车间人员,有权自主调动和使用。
4、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发包的生产任务。
5、承包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其行政管理、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计划等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另行规定。
6、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厂房、设备完好,所有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或按原价培偿。
7、自觉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接受甲方和员工的监督,尊重保护员工民主权利,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的规定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未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政体系执行情况、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指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如未达成甲方要求的指标时,甲方有权从乙方 %的利率中扣减相应的利润。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财务监督、审计和产品质量检查。
4、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和本协议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须垫付乙方承包期间购买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办公用品时的费用(垫付费用从效益收入中扣还给甲方)。
5、甲方每月应按公司“薪资制度”发放给乙方工资。
6、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涉乙方权利。并按照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权益。
五、承包方内部利益分配
第一条 承包方内部分配利润:指乙方所得 %的利润中扣除各类异常费用支出后的纯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利润分配项目 分配比例
部门优秀员工 5%
部门年终奖预留 6%
内部培训和其它活动经费 6%
部门异常预留 8% //////////////////////////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 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生产管理活动,使乙方生产管理活动无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并从甲方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乙的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协议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甲方提供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赔偿缺少或损坏数量价值的`损失,并从乙方利润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
八、 附则
1、 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发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利润。 3、
4、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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