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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书

2024-05-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光彩怡园第二期c、d栋。

  2、工程地点:衡南县云集镇迎宾路。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价格

  1、以包工包料形式按1269元/㎡包干结算(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劳保基金不在内)。

  2、包干价格包括资料、各项检测及各项验收等费用(如桩基检测、实物检测、水电检测、消防检测验收、材料送检、铝合金检测及各分部工程验收等等)。

  三、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24个月。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承包工程内容:

  1、基础工程:桩基础深度为10米。超深部分按实签证,(挖土方及护壁人工工资140元/m3,入岩、流砂单独签证,入岩按土方2倍,流砂按土方3倍)。

  2、主体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未包含内容见附表一)

  3、屋面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及相关规定和强制性规范规定。

  4、外装修: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含5+6+5中空双层钢化玻璃窗),第一、二层干挂除外。

  5、内装饰:内墙为混合砂浆抹灰,天棚不抹灰,楼地面不找平,进户门不安装,室内所有门不安装。

  6、水电工程:水、电工程到户,预埋部分到位。

  7、消防工程:按设计施工图施工及相关强制性规范规定。

  8、施工围墙由甲方负责,临时水电由甲方接至施工场地。

  六、材料要求:

  l、钢材采用湘钢和链钢。

  2、水泥采用金雷和海雁。

  3、给水管采用现场确定(国标)

  4、排污及雨水管采用现场确定(国标)

  5、外墙砖采用现场确定45x95砖

  6、铝合金窗采用5+6+5中空双层玻璃窗,品牌为现场确定,规格____正品。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甲方派出常驻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跟踪监督,杜绝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上,由此造成工程质量的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乙双方及时对隐蔽工程和材料涨价签证。

  2、甲方负责办理各项报建手续及费用(因报建手续不到位所引起的行政职能部门处罚)。

  3、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水电并满足施工需要。

  4、提交施工图捌套。

  5、提供工程坐标控制点、地下管网资料及勘探、设计地质报告。

  6、负责施工期间周边关系的协调。

  7、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各部分工程)、隐蔽工程签证、工程质量监督。按合同约定定期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进场计划,并在收到施工图后组织进行图纸会审。

  2、施工场地的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道路畅通,保持安全文明施工。

  3、及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和已完成工程进度报表。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第三方。(如转包第三方,甲方有权收回,并终止合同)

  5、提供施工报建所需的证照和资料。

  6、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7、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不得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

  八、付款方式:

  1、按层付工程款(备注:每层完工后付工程款,基础不付工程款)。主体每层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60%。内、外装饰按每层平方造价付工程款25%,竣工验收合格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资料备案到位按平方造价付工程款5%,剩下5%作质保金一年,一年到期付清5%质保金。

  2、挡土墙付款方式按每月工程量付定额直接费总造价85%结算付款。

  九、履约金的交纳及返还办法: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签约当天交人民币壹佰万,5个工作日内交人民币叁佰万,余款在20个工作日内交剩余人民币贰佰万。

  2、转换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到主体第十层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主体全部完工退还履约金壹佰万元整。

  十、结算方式:

  1、以包干价加签证工程量结算。

  2、包干建筑面积以房地局产权面积为准。

  3、在施工中有增减部分工程,按设计变更签证,结算按湖南省20__建筑消耗定额计算,人工土建按62。5元/工日,水电安装按62。5元/工日,装饰装修按75。5元/工日,材料按市场价加采保费和运费。按综合费用计取27%。(含税金及全部相关取费标准计取的全部费用)

  4、挡土墙结算方式套用增减工程量结算方式。

  5、材料价格超过5%调价,调价按当时市场价减附表二材料所定基价。材料价格浮动在5%以内不予调价

  6、材料基价见附表二

  十一、违约责任

  l、乙方如延迟工期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超过10天以后每延期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3予以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立即进行返工,其费用乙方自行承担:若返工后还是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则自动退场,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若无能力在规定时期内履行自筹资金,未完成部分施工责任,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接管乙方施工单位的施工任务,并将乙方交纳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抵交违约罚款,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只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结算。

  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影响乙方施工超过10天,每个月甲方要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设备折旧、工程垫付资金利息的两倍(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息)、钢管脚手架的租金。

  5、从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结算资料30天内委托中介机构审查,审查时间为30天,审查报告经甲方、乙方确认后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从第31天起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合同价款1),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贰倍计取。

  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整套完整备案资料(包括验收备案表),否则按每延误一天处罚5000元。

  7、由于甲方甩项影响房屋不能验收、备案,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不影响建设方向施工方付款,付款参照原条款。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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